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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2-12-02 11:18 信息来源: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北川县政府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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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人身安全、健康及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最大限度预防犬只扰民、伤人事件的发生。根据《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北川羌族自治县的实际,划定全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现通告如下:

一、重点管理区:北川羌族自治县境内永昌镇下辖所有社区(尔玛社区、禹龙社区、沐曦社区、新川社区、纳润社区、诺西社区、金霞社区、圣灯社区、竹林社区、安昌社区、蔬菜社区)管辖地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

二、一般管理区:北川羌族自治县境内养犬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三、重点管理区内不得饲养禁养犬,《绵阳市重点管理区禁养犬目录》已由绵阳市公安局会同绵阳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