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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表时间:2023-03-24 10:05 信息来源:北川县教体局 作者:北川县教体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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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2023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公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权限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全县“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范围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办理北川羌族自治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北川羌族自治县的中国公民。

(二)驻北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有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地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已得毕业证的,按上述第(一)要求定。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肄不符合教师资格定的学历求。

(三)教师资格考试

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四)普通话水平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按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一批次:2023年3月248:00—4月2418:00;

第二批次:2023年6月13日8:00—62218:00。

2.申报网址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县报名时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要求如实在线填个人承诺书,能作虚假承诺。

4.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地类型”选择。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

2)“照片上传”。申请人务必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上传的照片要与粘贴在《体检表》和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二)体检

符合认定要求且网上申报成功的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上午8:00至11:00到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体检科参加体检,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新川路4-6号,联系电话:0816-4822507。请申请人提前与医院联系,确定体检时间。

次体时间:2023年4月10—4月28日(星期天和节假日除外)

第二批次体时间:2023年619627日(星期天和节假日除外)

参加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表由医院提供,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用于贴体检表,要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中个人信息。

2.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前一天不能饮酒,不要熬夜,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空腹),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费、候检,按照医院的安排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并根据体检进程在规定时间取回体检表。体检费用直接由医院收取。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网上申报成功并按规定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申请人,由申请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到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北路24号)4-10室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3424—5月6日(星期天和节假日除外)

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3627630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交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北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4)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包括检查单、化验单等)。

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携带以下材料,未通过的,必须携带相应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一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四)认定结果查询和领取证书

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安排将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chuan.gov.cn)公告公示栏公2023年6月2日前公布第一批次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安排,2023年728日前公布第二批次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安排,请申请人及时上网查询,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或告知。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同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咨询电话:0816-4823643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