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报备回执及验收核查意见参考式样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19〕23号)等文件要求,我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组织验收组相关人员、特邀专家完成了北川元通矿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砂石骨料破碎加工扩能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2023年9月15日
砂石骨料破碎加工扩能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