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要求,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兹定于2023年11月27日公开举行北川羌族自治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11月27日
二、听证会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4日止(上午9:30~11:30 下午2:30~5:00)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居民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前往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股210、211办公室。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五、听证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次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结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3)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4)本县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持介绍信报名,经县自然资源局审定后获得代表资格,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参加报名未获代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经允许可以列席参加旁听,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旁听通知书》。
(5)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六、联系人:尹贝 联系电话:13541762288
特此公告。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