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发改〔2024〕38号
关于公布《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和价格行为,提高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透明度,按照《四川省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实施办法》(川办函〔2003〕140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公布〈2023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554号)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公示栏、价目表、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将涉农收费和价格项目、标准等内容公示到乡镇、村组,切实做到让农民群众家喻户晓、明明白白。
二、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对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农民群众举报的各种乱收费、乱涨价等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附件:1.2023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
2.2023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附件:2023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 2023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1).docx
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