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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张正书、倪天琼)

发表时间:2021-12-14 17:09 信息来源: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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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书、倪天琼共同所有的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滨河南路新逸苑3幢2单元6层60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北川房权证监证字第0021387号】和《土地使用证》【证号:北国用(2013)第新逸3-22号】遗失,现声明作废。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疑问请向北川羌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816-4825503。

      特此声明。


张正书遗失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