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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发表时间:2023-09-27 10:31 信息来源: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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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所有的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北路2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北国用(2013)第463号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公告如下:

现声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疑问请向北川羌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816-4825503.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家税务总局北川羌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