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国土资源 > 不动产登记

继承公示(张良利)

发表时间:2024-03-22 15:06 信息来源: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不动产权利人张炯单独所有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小坝镇小坝上街60号的营业用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北川房权证监证字第000097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北国用(2011)第409号】。依据张炯的死亡证明等资料,继承权人张良利到北川羌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其他继承权人杨兆瑞、袁志秀、张良辉到场表示放弃继承权并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北川羌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流程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联系电话:0816-4825503。

特此公示。



北川羌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