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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罗成玉)

发表时间:2024-03-25 10:57 信息来源: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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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成玉、唐庆玉、罗顺吉共同所有的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白什乡白什村红林组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北川房权证监证字第1053480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北集用(2014)第45438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疑问请向北川羌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816-4825503。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成玉、唐庆玉、罗顺吉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