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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陈继蓉)

发表时间:2024-04-07 16:44 信息来源: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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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继蓉、王从兵共同所有的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温泉路A号11幢1单元6层6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川(2019)北川羌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1676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疑问请向北川羌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816-4825503。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继蓉、王从兵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