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2月23日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赵海波为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邱 勇的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何 强的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任 命
王保山为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余 宁为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陈家坝人民法庭庭长。
免 去
任小敏的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职务;
曹斌的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永昌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余宁的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庭庭长职务。
任 命
马 明为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国健为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侯敏为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王良平的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刘家志的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曹利民的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