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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乡(镇)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发表时间:2023-12-21 16:26 信息来源:北川县 作者:北川县管理员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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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范围。出台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县政府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第三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科室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公开平台。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是政府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以县政府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其解读材料一般应通过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第五条 职责分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股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专栏开设、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等工作,协调、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六条 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部门和乡镇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县政府在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县政府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股。

(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股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县政府分管领导审签。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起草单位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须经县政府办审查。

第七条 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目录,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