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1年10月28日
(注:请单位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依法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用水及涉及饮水卫生安全产品、公共场所、职业、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和采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等具体执法监督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大队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无私奉献,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截至目前,开展医疗机构、留观场所新冠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六轮,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了“回头看”专项,共计311户次,指导全县复工复产企业、公共场所等行业232户次;疫情防控常态化督查工作将会长期进行,巩固好我县疫情防控成效。
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指导检查工作,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存在的薄弱环节,我大队把握重点,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卫生监督与卫生协管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了各项监督检查。
加强医疗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在各片区卫生协管员协助下,以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为契机,对乡镇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药店坐堂行医、“游医、巫医、医托”等进行了打击,立案查处游医非法行医1起,罚款7万元,医疗机构(个体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2起,罚款7500元,并在各乡镇农贸市场等地张贴宣传海报,公示了投诉举报电话,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加强传染病防控和依法执业监管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及《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对辖区内的140余家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多次全覆盖检查,重点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发热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发热哨点诊室设置、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以及消毒隔离、血液安全及院感防控等进行全面检查,出动卫计监督员300余人次,对医疗废物处置不符合规范的2家机构予以行政处罚,共计罚款7000元;结合医疗“三监管”平台反馈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行为核查和监管漏洞排查专项行动。重点核查机构、医务人员资质,核查医学证明开具情况以及是否违规开展医疗技术;对1名违规操作的药剂人员,1名卫生技术人员给予警告,均予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2分。
加强疫情期间及自然灾害生活饮用水监管,一是疫情期间组织乡镇协管人员共同开展生活饮用水专项检查,针对水质抽检不合格2家乡镇供水单位进行约谈,给予警告,共计罚款2000元;二是开展辖区内现制现售水自动售水机监督检查工作,实地检查了尔玛小区、禹龙小区、新川小区等几个小区9个正在使用的现制现售自动售水机,检查过程中发现9个售水机分别属于3家公司,均未按要求设置,针对3家单位存在的问题大队立即下达整改意见,并予以行政处罚,共计罚款5000元;三是针对乡镇学校用水抽检不合格的1家学校,对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下达整改意见书,并予以警告;四是针对北川“8.11”洪灾后大队第一时间开展饮水安全专项检查,做好受灾严重乡镇饮水消毒的指导工作,保障了全县人民的饮用水安全。
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在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县卫健局及县教体局的组织领导下,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指南、《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成了全县50所教育机构开学前疫情防控指导,应急演练3次,各学校顺利开学,且未发生传染病疫情。
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疫情发生以来,大队立即组织人员展开了对游客集散地、宾馆、超市等重点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商场超市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重点对商场超市人员出入管理、场所清洁消毒、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严格经营场所的清洁消毒,做到一日一消毒并做详细记录;严格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
结合天府旅游名县创建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督导,对辖区内200余家公共场所开展了疫情防控专项督查,“三证”、公示信息、卫生设施设备运转、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等都是重点检查项目,为我县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做好了有力的后勤保障。
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管,大队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复工复产的防控要求,对30余家用工企业复工复产开展了疫情防控检查与督导,结合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等工作对用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人员培训、危害因素检测等方面的相关台账进行了全面检查,并抽查了部分员工的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对企业作业现场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配备与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危害因素的监测、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未进行职业病危害效果控制评价的1家企业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整改。
同时对全县9家有放射诊疗行为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9份。
按照国家、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大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根据2020年国家双随机年抽检任务的布置和监督监测内容标准的要求,对县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机构、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含二次供水)、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中小学校的卫生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我县2020年双随机抽检任务已全部完成,立案查处5家,均为公共场所,抽检结果已在政务网公示,突破了我县双随机0案件。
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乱象整治方案及县卫健局责任分工,大队将专项整治工作做了明确的部署和要求,明确职责,结合日常工作,在医疗行业等重点领域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各协管站及时上报线索,大队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等多渠道收集违法线索。
圆满完成中高考保障工作;今年因为疫情原因,为做好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保障考生及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前一周进行防控预演,大队对全县的每个考点进行全程驻点保障,从疫情防控、考点设置、急救人员配备、饮水安全、考场周边公共场所等多方面督查,保障了中高考顺利进行。
圆满完成了“五一”、“端午节”、“国庆节”、“羌历年”等节假日大型景区、公共场所、医疗安全、生活饮用水等方面安全维稳检查,结合节前公共场所检查,做好了我县安全套推广工作,发放相关艾滋病预防宣传资料1000余份,安全套摆放率达100%,无偿提供率达100%,且摆放及使用均登记完整,留存备查。
高度重视稽查、投诉举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大队严格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稽查的常态化机制,重点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和执法行为进行稽查,促进监督队伍建设。1年来只有1起群众来电投诉,大队第一时间受理、调查并立案查处,且第一时间对当事人进行了回复。
切实做好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对经营主办理卫生许可(含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的受理,并对资料、资格进行审查后报送相关科室和领导签字,尽一切所能做到群众满意,领导放心。2020年共办理卫生许可140家。
切实做好扶贫攻坚工作:大队扶贫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做好各项业务的同时,把扶贫攻坚工作当做重点工作,静心安排部署,定期组织帮扶干部集中走访,认真宣传扶贫相关政策,落实各项扶贫措施。
积极完成局里安排的临时工作: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指南,对全县所有乡镇以上的发热门诊和发热哨点改造或修建进行现场指导建议,配合局院感质控中心对其流程以及选址进行修改和审核;对准备新建的县级传染病医院的选址以及前期卫生学审查提出了建议。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85.79万元、支出总计85.7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4.62万元,支出总计增加14.62万元,收入增长20.54%,支出增长20.54%。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8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79万元,占94.1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万元,占5.8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8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79万元,占94.17%;项目支出5万元,占5.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79万元,支出总计80.7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98万元、支出总计增加11.98万元,增长17.4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7%。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98万元,增长17.4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87万元,占29.55%;卫生健康支出51.41万元,占63.63%;住房保障支出5.51万元,占6.8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0.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7.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支出(款)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5.19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4.63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2万元、津贴补贴13.02万元、奖金1.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71万元、抚恤金17.24万元、奖励金0.02万元、住房公积金5.5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万元等。
日常公用经费7.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1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0.8万元、培训费0.32万元、工会经费0.32万元、福利费0.42万元、其他交通费3.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7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无增减变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无增减变动。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8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在2020年度单位决算中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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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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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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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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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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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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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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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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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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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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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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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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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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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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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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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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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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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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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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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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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0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中心用于乡镇卫生院医疗事务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0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单位
机构职能:
依法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用水及涉及饮水卫生安全产品、公共场所、职业、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和采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等具体执法监督工作。
(二)人员概况:
2020年末本单位参公人员4人
二、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单位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财政收入合计8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79万元。
(二)单位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财政支出合计8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9万元。
三、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单位预算管理:
本单位要求财务人员提供经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审定的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数据,按财政局要求准确编制预算,经财政部门批复后作为预算控制目标,严格支出控制,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不得随意追加调整预算,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确需追加调整的应按原程序重新编制、重新审批。各单位预算均得到严格有效执行。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以及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得到有效利用,一方面作为次年预算编制基础;另一方面在次年绩效管理中继续发扬成功经验,同时积极整改项目管理中的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包括单位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单位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良好。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无
附件2
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单位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0年度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