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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表时间:2020-05-09 16:03 信息来源:北川县检察院 作者:北川县检察院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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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基本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通过履行公益诉讼的侦查起诉,保证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2、2020年我院的主要工作

牢牢把握发展大局新形势,以更高政治站位提供更优检察服务。坚持把服从服务大局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中心工作中去思考谋划。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创新完善与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机制,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新期盼,以更强责任担当争创更佳办案质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四大检察”主责主业,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民生维护民利的基本途径,充分发挥指控犯罪、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食品药品专项监督、法治护航实体经济等重点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牢牢把握司法改革新部署,以更实工作举措构建更严司法规范。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品质。进一步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原则,通过完善内部监督执纪机制、强化案件监管手段、拓展检务公开渠道和接受多方监督评议,不断提升司法规范水平和案件办理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从严治党新要求,以更高建设标准锻造更强检察队伍。坚持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厚植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根基。着力推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建设,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人才培训,优化人才结构,着力解决“本领恐慌”能力不足问题。一以贯之抓严抓细纪律作风建设,锲而不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锻造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初心召唤使命,梦想照亮前方,奋进正当其时!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主动作为,担当进取,以奋斗只争朝夕,用实干不负韶华,为北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部门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县级部门,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有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办公室、政治处、派驻擂鼓检察室等内设机构。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编制总数为29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8人,参公事业编制0人,机关工勤1人。201912月末在职人员总人数29人,其中政法干警28人,事业人员0人,机关工勤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600.32万,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00.32万。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00.32万,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78.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73万元

(一)收支预算情况

   1.检察院2020年收入预算600.32万,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19年增加42.99万元

   2.检察院2020年支出预算600.32万,较2019年支出增加42.99万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0.32万。较2019年增加收入42.99万

    1.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0.32万

2.支出600.32万,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78.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7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县检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0.32万。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78.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600.32万,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为557.33万增加42.99万,增加7.71%;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0.32万,较2019年的557.33万,增加42.99万,增加7.71%。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公共安全支出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检察院2020年收入预算600.32万,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600.32万。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478.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0.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检察院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32万,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公务接待费2.32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32万,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监督、本级各项社会事业工作开展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车型为2辆越野车,1辆轿车属于执法执勤用车。

2020年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公车运行支出预算24万元,主要用于各部门开展业务活动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主要保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起国家公诉等工作开展。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0.32万,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00.26万,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89.48万,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福利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8万,主要包括: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检察院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额566.9万。共有车辆3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3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检察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