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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表时间:2021-04-07 17:56 信息来源:北川县司法局 作者:北川县司法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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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基本职能

 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

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等。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派出机构、工作部门、乡镇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督促指导县委工作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乡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督促检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

 (五)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衠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自治条例修改、单行条例修改或制定的项目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参与起草自治立法草案工作。

 (七)负责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间题。

 (八)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

置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县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法治入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三)负责并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稳定工作。

 (十五)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狠抓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职工学法内容。二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宣传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越界》,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基础,脚踏实地的投身到工作中去,坚守底线,自觉抵御违反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和做法。

(二)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锻造过硬干部队伍

一是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党务公开、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三是大力开展党务督察、作风纪律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重大战略部署以及局党组重要决策决议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机关运行各项工作制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推进全民普法守法

一是认真总结梳理“七五”普法经验做法,积累普法工作经验,大力发现、收集和宣传在我县“七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成效亮点、先进人物事迹,启动全县“七五”普法先进表扬工作。结合北川实际,深入调研,科学制定“八五普法规划”,为法治北川建设下一个五年开好局起好步;持续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打造北川品牌。二是持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全面实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完善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拓宽拓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树立精品意识和品牌意识,培育新一批具有北川特色的普法品牌。三是深化拓展“法律七进”,实现宣传服务治理一体贯通。统筹整合调度法治宣传、法治服务和基层治理资源,推进“法律七进”从“法治宣传七进”向“法律服务七进”拓展,向“依法治理七进”推进,确保群众能够自觉依法办事,遇到事情能够便捷地得到法律帮助。

(四)精心部署创建工作,全力打造法治示范引领

一是积极申报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围绕中央、省市新安排新部署,进一步细化创建方案,将创建工作任务指标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做到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推进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打造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二是深化拓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推进“法治示范县、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法治示范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和谐寺庙”创建,培育县级法治教育基地,争创国家、省级、市级法治创建先进单位、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夯实依法治理基层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加服务广度和深度

是建立基本法律服务产品库和人才库,加强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如:调解个案、诉讼案例、常用法规、普法产品库和律师、公证员等法律人才库,更为直观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让服务对象切实感受到实用、管用。二是着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采取专题培训和岗位锻炼等方式,加强人员的能力培养,提高窗口服务能力,安排专职律师坐班解答法律难题。三是借助信息化的手段消除空间和时间的距离,提供在线法律服务,形成服务热线畅通,有效扩大法律服务供应的辐射区、覆盖面,例如在农村人群集中区域设立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

(六)践行枫桥经验,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一是继续开展人民调解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优化调整人民调解队伍结构,确保行政区划和村建制调整改革后,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二是大力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三调”融合机制,积极探索发展“三羌共治”(羌人、羌规、羌俗)工作机制下的人民调解工作。三是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逐步规范协议书的内容及形式,使调解协议书内容、形式符合要求,保证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七)加强重点人群管控,积极建设平安和谐北川

一是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水平,按照省厅和市局关于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和“智慧”司法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智慧矫正”工作,实现基站定位和“新我在线教育平台”的使用全覆盖。二是加大管控力度。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列入严管级别,严密防范其重新违法犯罪。加强电子定位核查等信息化监管力度,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平台巡查,实时监控和了解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从严掌握其活动情况,坚决杜绝脱管现象发生。三是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开展社区矫正档案和执法文书质量展评,执法工作全程留痕。强化对各类监管教育对象的个别教育和政策解读,实现社区矫正对象个别谈话教育百分之百覆盖。四是牵头做好重点人群的管理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健全社会关爱帮扶体系,督促指导重点人群工作有序开展,完善平安北川建设相关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二、部门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1个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局下设23所,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法制宣传股等)。 

   部门编制总数为43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4人,机关工勤0人。2020年12月末在职人员总人数42人,其中行政人员40人,事业人员2人,机关工勤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842310.00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42310.0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842310.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160701.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46943.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686.00元,住房保障支出623980.00元。

(一)收支预算情况

   1. 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收入预算8842310.00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20年增加402767.00元。

   2. 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支出预算8842310.00元,较2020年支出增加402767.00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42310.00元。较2020年增加收入402767.00元。

    1.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42310.00元。

    2.支出8842310.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160701.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46943.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686.00元,住房保障支出623980.00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42310.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7160701.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46943.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686.00元,住房保障支出62398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8842310.00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为8439543.00元,增加402767.00元,增加4.77%;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42310.00元,较2020年的8439543.00元,增加402767.00元,增加4.77%。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干部补助标准提高 、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收入预算8842310.00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884231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60701.00元,主要用于保障司法部门日常运转经费和人员工资性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6943.00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10686.00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2398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64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26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6400.00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监督、本级各项社会事业工作开展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车型为小型汽车。属于执法用车类。

2021年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公车运行支出预算90000.00元,主要用于各部门开展业务活动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保障机关日常工作运转、督促检查、应急处突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42310.00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697306.00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933504.00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福利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500.00元,主要包括: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固定资产总额2964434.13元。共有车辆3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3辆等


附件1:北川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表.xls

  

 

 

                                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1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