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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巡察办公室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发表时间:2021-04-07 16:40 信息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北川县纪委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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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建立专职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巡察办)主要职责是:

(一)向上级巡视或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

(二)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三)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五)对同级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六)配合同级纪委、党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七)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进行沟通衔接;

(八)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巡视或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委设立四个巡察组,承担具体巡察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根据巡察工作计划开展巡察工作;

(三)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开展回访督查;

(四)对巡察组干部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五)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县委巡察办为县委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与县委其他工作部门相同,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编制总数为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202012月末在职人员总人数4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县委设立四个巡察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员若干,编制均在原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县委巡察办收入预算总额为91.562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1.562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1.5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3.57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8975万元,医疗卫生2.2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607万元。

(一)收支预算情况

   1.县委巡察办2021年收入预算91.562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县委巡察办2021年支出预算91.562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1.5621万元。较2020年支出增加56.874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5621万元。

2.支出91.5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3.57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8975万元,医疗卫生2.2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60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1.562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73.57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8975万元,医疗卫生2.2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6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91.5621万元,较2020年收入增加56.8745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1.5621万元,较2020年增加56.874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新调入3人,相应的经费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1年收入预算91.562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91.56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57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委巡察办日常运转经费和人员工资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8.8975万元,主要保障县委巡察办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2244元,主要保障县委巡察办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8607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巡察办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1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监督和工作指导时产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县委巡察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562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5.377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6.1662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福利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18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委巡察办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县委巡察办固定资产总额39.584万元。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县委巡察办“三公”经费部门公开表20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