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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表时间:2021-12-28 10:05 信息来源:北川县民宗局 作者:北川县民宗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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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2.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规范管理民间信仰事务,负责民间信仰工作监管,牵头协调相关综合事务和重要事项。

3.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组织各级干部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组织对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

4.负责对相关部门、乡镇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进行业务指导,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协调指导乡镇和有关部门参与处理民族宗教方面发生的矛盾纠纷、突发事件。

5.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传统民族文化保护,推动民族文化交流合作,协助承办重大传统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民族节日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的民族风俗习惯,指导和帮助各民族群众改革阻碍民族进步的陈规陋习。协助开展民族宗教领域有关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

6.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参与拟订全县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参与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协调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统一。

7.负责拟订全县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检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配合上级做好古籍收集、整理。承担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与使用管理,配合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

8.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友好交往等宗教活动。协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教育工作;支持宗教界开展和谐寺观教堂、民族团结进步的建设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事务。

9.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1.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加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

3.促进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

4.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5.有序推进民间信仰管理工作。

6.积极引导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

7.常态化开展“三大提升”活动和分类升级创“六好场所”建设。

8.持续深入做好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二、部门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属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局下设2个内设机构(综合股、业务股)。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总数为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202012月末在职人员总人数11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24694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24694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2469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60513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10069元,医疗卫生52142元,住房保障支出157349元。

(一)收支预算情况

1.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2024694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20年增加400742元。

2.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支出预算2024694元,较2020年支出增加400742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24694元。较2020年增加收入400742元。

1.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4694元。

2.支出202469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513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06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142元、住房保障支出157349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24694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513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06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142元、住房保障支出157349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2024694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为1623952元,增加400742元,增加30.91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24694元,较2020年的1623952元,增加400742元,增加30.91%。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2024694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2024694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5134元,主要用于保障党委、政府、人大、纪检、财政等部门日常运转经费和人员工资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10069 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2142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57349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6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600元。

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600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监督、本级各项社会事业工作开展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24694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735762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74500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福利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432元,主要包括: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固定资产总额95600元。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