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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

发表时间:2022-03-31 16:49 信息来源: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北川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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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职能简介。

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等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执行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5)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

(6)负责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需报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等相关工作。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规划、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0)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核。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的有关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关规划管理工作。

(12)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3)配合国家、省、市对北川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全县自然资源等相关领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14)负责规划、测绘行业管理和地理信息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基础测绘、测量标志、行政区域界线等管理及测绘资质初审工作。

(15)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16)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17)负责全县森林、草原(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林木采伐管理,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开发利用。

(18)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和石漠化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及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组织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

(19)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20)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21)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权管理。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权属纠纷。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22)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

(23)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24)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25)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26)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县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27)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28)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2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3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重点工作

(1)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突出思想引领,全力抓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传,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坚强堡垒。二是握牢意识形态主动权。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增强政治敏锐性、思想引领性、网络安全性、斗争主动性、担当自觉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三是扎实开展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整治。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加强警示提醒教育,通过对自然资源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干部职工。

(2)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一是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争取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和以片区为单元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同步报批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二是加快村规划编制。完成4-8个典型片区村规划编制,及时启动一般村村规划编制,确保乡村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产业发展等项目尽快落地。三是启动县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五级三类”管控要求,有序启动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项目建设提供法定依据。

(3)持续做好要素保障服务。一是做好用林用地保障。认真做好用地调规报批,积极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科学编制2022年土地供应计划,结合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确保五年供地率达到60%以上,加快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确保2022年实现县辖内省级园区新增工作用地30%以上采取“标准地”供应。力争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编制并通过验收、完成电子化备案。二是提高规划实施水平。推动成立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做好专家评审会和规委会筹备,确保项目依规落地、有序实施。三是补齐基层规划技术力量短板。适时启动乡村规划师招聘,按片区逐步配置1-2名乡村规划师,补齐村庄规划建设与乡村治理技术力量短板。

(4)持续推进生态修复和产业发展。一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推动生态保护红线落地落实,牵头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二是常态化开展矿产资源综合整治。继续落实“三个最严”“四联单”“积分制”管理,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矿产行业绿色发展,落实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规划批复后启动矿山调整整合。三是持续开展大规模绿化绵州行动。组织义务植树等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3.38万亩,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落实112.96万亩国有林、33.20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以及55.64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管护任务,完成年度封山育林管护建设任务,确保完成率、面积核实率、面积合格率均达到100%。四是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做好森林康养基地和森林康养人家申报,认真筹备“第十届北川辛夷花生态旅游节”;加大竹资源和竹加工企业培育力度,推进以羌王竹海为主的竹旅游发展;大力发展以厚朴为主的中药材产业,加强中药材基地和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建设;争取林业产值再创新高。

(5)严格落实自然资源保护责任。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配合推进“田长制”试点,将新一轮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图斑,建立保护台账,落实保护责任人和保护措施,将耕地保护纳入党政同责目标考核,严格执行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更集中的要求,量质并重、图数实地一致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持续跟进新增耕地备案和增减挂钩项目的申报、实施规划批复工作。二是全面推行林长制,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协助县委县政府全面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全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组织责任体系;稳步推进森林资源监管,积极对接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探索建立新的木材监管制度体系。切实做好2022年人工商品林采伐、森林督查、林地“一张图”年度更新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努力增强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测预报和防治能力;做好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与病虫害监测。三是强化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大保护区的巡查力度,查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做好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场所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救助,持续推进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投保。

(6)持续做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做好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扫黑除恶、野猪致害防控试点以及卫片执法检查、森林督查疑似图斑核查等专项工作。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努力提高自然资源违领域法行为的防控水平。抓实自然资源领域综治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总体安全稳定。

(7)持续强化自然灾害防治。一是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全面推进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夯实隐患排查、宣传培训、预案演练、监测预警等防灾基础,持续提升综合防灾能力。对25处地质灾害风险区进行专业监测预警,实施避险搬迁299户,治理5处,排危5处,争取实现连续14年地质灾害零伤亡成绩。二是夯实森林火灾防控基础。全力抓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提升宣传质效,增添末端防控措施和技术防控措施,加强重点人群监管,严格管控火源,加大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辖区内无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8)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抓好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工作。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数据整合汇交。联动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跨省通办、川渝通办、省内通办”等工作。二是抓好补助资金发放。及时兑现退耕还林补贴、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以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封山育林、中央财政造林补助资金。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启动并完成在22个乡镇171个村中选聘341名生态护林员工作,按时兑现资金315万元。四是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配合市级机构做好江油国家地质公园、四川千佛山自然保护区、小寨子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平通河确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1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

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3

北川羌族自治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4

四川省北川木材检查站

5

北川羌族自治县龙门山植物园

6

北川羌族自治县土地储备开发中心

7

北川羌族自治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

8

北川羌族自治县造林站

9

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科技推广站

10

四川片口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11

北川羌族自治县林木种苗站

12

北川羌族自治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13

北川羌族自治县天然林保护中心

14

北川羌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15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自然资源所

16

北川羌族自治县通泉镇自然资源所

17

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镇自然资源所

18

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自然资源所

19

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自然资源所

20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自然资源所

21

北川羌族自治县桂溪镇自然资源所

22

北川羌族自治县小坝镇自然资源所

23

北川羌族自治县陈家坝镇自然资源所

24

北川羌族自治县坝底乡自然资源所

25

北川羌族自治县都贯乡自然资源所

26

北川羌族自治县漩坪乡自然资源所

27

北川羌族自治县开坪乡自然资源所

28

北川羌族自治县马槽乡自然资源所

29

北川羌族自治县片口乡自然资源所

30

北川羌族自治县青片乡自然资源所

31

北川羌族自治县白什乡自然资源所

32

北川羌族自治县白坭乡自然资源所

33

北川羌族自治县桃龙藏族乡自然资源所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资源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2117.20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213.5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收入预算12117.2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26.60万元,占34.0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990.60万元,占65.9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支出预算1211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1.42万元,占23.94%;项目支出9215.78万元,占76.0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117.20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213.5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26.6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990.6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990.6万元,农林水支出584.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81.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0.5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26.6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222.9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09万元,占9.28%;卫生健康支出87.21万元,占2.11%;农林水支出584.5万元,占14.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81.27万元,占67.40%;住房保障支出230.54万元,占5.5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万元,占1.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8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97.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8.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3.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义务植树项目。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474.5万元,主要用于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2021年和2022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疑似图斑核查及林业行政执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等项目。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2年预算数为10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瞭望塔维修和购买视频监控、林火视频及道路监控线路维护服务费等项目。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20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开支。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135.9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及耕地动态监测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基准地价更新和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服务项目。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2022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林权登记权籍调查工作。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2022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林权登记权籍调查工作。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49.5万元,主要用于矿山企业视频图像回传工作项目。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94.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经费开支。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74.08万元,主要用于北川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工作、野生动物救助、土地报征、规委会经费、乡村(社区)规划师队伍建设等项目。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项目区耕地田坎系数上图入库。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30.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22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导(技术协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01.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18.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工会经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1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县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县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19.5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检查督导,兄弟单位交流学习、项目专家业务指导及评审验收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无增减,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越野车5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地灾巡排查、森林防火监测巡查、自然资源执法、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99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990.6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990.6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下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以及地质环境监测站等3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3.87万元,下降15.62%。主要原因是2022年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车补)纳入人员经费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他业务用车1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自然资源局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9个,涉及预算9215.78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9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