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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

发表时间:2022-03-31 14:03 信息来源:北川县委政法委 作者:北川县委政法委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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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会2022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县政法委职能简介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县委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二、县政法委2022年重点工作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政法工作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政法队伍“四化”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全力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政法委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4.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9.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6.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4万元。县委政法委2022年收支总预算1034.2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389.77万元增加644.51万元,主要原因是把主要原因为把维稳专项经费、邪教人员教转和巩固工作经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网格化服务管理运行经费、“雪亮”工程建设等项目经费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2年收入预算1034.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4.2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2年支出预算103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28万元,占35.12%;项目支出671万元,占64.8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34.2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9.77万元增加644.51万元,主要原因是把主要原因为把维稳专项经费、邪教人员教转和巩固工作经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网格化服务管理运行经费、“雪亮”工程建设等项目经费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4.2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9.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6.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4.2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389.77增加644.51万元,主要原因是把主要原因为把维稳专项经费、邪教人员教转和巩固工作经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网格化服务管理运行经费、“雪亮”工程建设等项目经费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9.94万元,占92.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6.91万元,3.57%卫生健康支出10.29万元,0.99%住房保障类支出27.14万元,2.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是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73.9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是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5.0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是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转经费和人员工资性支出、维稳专项经费、邪教人员教转和巩固工作经费、网格化服务管理运行经费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4.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0.29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7.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委政法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3.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0.5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退休干部管理费、独生子女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42.75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福利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县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县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县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县委统战部(县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1.52万元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各单位及上级部门来我委开展各项公务活动时接待产生的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县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县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县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我委现在没有公务车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委政法委2022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75万元,比2021年预算60.27万元减少17.52万元,减少0.29%。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严格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县委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县委政法委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713.75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1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