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预算/决算 > 部门预决算 > 单位预算 > 2022年单位预算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表时间:2022-03-31 17:28 信息来源:北川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北川县交通运输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2022

单位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2022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2022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概况


一、职能简介

第一条 根据《北川羌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北委发〔20195号)和《北川羌族自治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北机改〔20191),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简称县交通运输局)是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中长期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参与编制全物流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和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本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职责。培育公路、水路运输市场,承担部分交通运输价格制定管理工作;指导交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负责城乡客货运输的监管、衔接、协调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的职责;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承担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含客货运输站场建设)行业管理职责;组织协调重点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交通行业的招标投标活动,维护交通建设行业公平竞争秩序;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港口、航道规划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港口岸线的行业管理;负责协调高速公路建设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普通国省道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组织协调灾损国省道的抢通保通工作,组织全市普通国省道养护计划的编制、补助资金计划申报和执行;协调维护普通国省道路产路权;负责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七)指导、监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及省市县重点物资和抢险、救灾等紧急客货运输。

(八)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教育培训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九)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组织、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审计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拟订全县交通科技政策, 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及规范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督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综合运输服务衔接机制。优化交通服务方式,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加强交通运输管理,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行业的深度融合,构建多元立体、绿色智能的交通运输体系。强化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和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相关行政职能交由县交通运输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行使县际道路班车客运价格、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和燃油(气)附加费定价管理权限,会同县财政局具体行使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定价管理权限。县发改局不再承担上述交通运输价格定价管理权。

第四条 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构编制、人事、机要、档案、组织、统战、保密、宣传、创建、综治、精神文明、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改革创新、绩效管理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结对帮扶和联系村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工作;负责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职工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决策和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运输安全股。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规范;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运输的行业安全管理;承办交通战备、紧急客货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道路、水路和运输企业、源头企业、路桥施工安全行业监督、管理,及时通报和处理重大交通安全情况,综合分析和统计水上交通及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事故;承办法律法规赋予的公路、水路运输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完成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规划建设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公路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规范;编制全县公路(含农村公路)、水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项目规划调研的组织和实施;负责编制、申报、下达交通建设计划;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拟定全县公路建设管理制度、办法,实施行业管理;审批上报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负责交通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公路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组织项目建设交竣工验收;维护交通基础设施平等竞争秩序;监督交通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造价和工程质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养护股。贯彻执行国家公路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县水路和乡以上公路养护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指导养护生产,检查评定质量,管理养护市场;负责全县水路和乡以上公路损毁抢修和小修保养工作;负责公路绿化管理。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和乡公路规范化养护管理,指导村道公路规范化养护管理;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和其他工作。

(五)计划财务股。负责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预测和信息引导,负责对局系统的财务指导和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系统各项费用的上缴、下拨、使用;负责局机关和系统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纠正处理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和问题;负责规费征收的票据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国有资产公路和保值增值的监督;监督管理全县水陆干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负责筹集、监督、管理交通建设资金;负责交通规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负责有关专项资金、信贷、税收和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管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计量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清查管理和局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人员工资、目标奖励等发放、调整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和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正股级职数5名,副股级职数3名。

机关党组织按照《四川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置,其负责人职级按照规定配备。

第六条 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3月29日起施行。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做好“十四五”交通规划落地。加强规划引领,密切跟踪对标省、市上位规划,争取将重大项目纳入上位规划,切实推进重大交通项目落地实施。

2.扎实推进交通建设。2022年计划新开工建设项目5个,估算总投资64427万元;续建6个项目,估算总投资325117万元;储备项目17个,估算总投资323677万元;策划项目7个,估算总投资150091万元。一是推进国家重点项目九绵高速公路北川段建设进程,全面完成2021年投资目标,协助做好安全维稳及交通组织保障工作;二是推进如下项目建设:续建的S216北川墩上乡至青片乡灾毁修复整治工程、S313北川开坪乡至片口乡灾毁修复整治工程、跨湖桥三期工程、青片乡西纳村至正河村公路、S107曲桂路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二期),和新开工的G247北川县林家坝至沙窝子段(K1086+202-K1105+510)灾毁恢复重建工程、G347任禹路危遂和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铁索桥改公路桥、危桥改造、省道S107安昌至永安绕场镇改线工程;三是持续推进储备项目及策划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尽早达到开工建设条件。

3.积极推动交通服务协调发展。继续抓好公路养护、航务管理、客货运输业等全面发展,深化内部管理,培养和激励系统干部职工干事热情,为交通运输发展集聚人才。

  

第二部分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注:除本单位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单位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6.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5.7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5.7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16.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3万元。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2022年收支总预算1012.5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64.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2022年收入预算1012.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6.78万元,占40.1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5.78万元,占59.8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2022年支出预算101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78万元,占36.22%;项目支出645.78万元,占63.7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2.5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64.19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6.7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5.7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5.7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16.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6.7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8.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和增加工作经费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5万元、占5.17%、卫生健康支出10.47万元、占1.03%、城乡社区支出605.78万元、占59.83%、交通运输支出316.03万元、占31.21%、住房保障支出27.93万元、占2.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5.4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4.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6.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4.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16.1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日常公用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机关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59.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待遇及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7.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6.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3.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住房公积金、  对家庭和个人补助等。

公用经费23.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单位执行公务、检查指导道路建设、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等活动时,需合理开支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辖区内道路建设、管理、养护、客货运输等监管、指导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5.78元,其中:项目支出605.7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605.78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1.36万元,下降33.0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的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和退休人员管理费是纳入公用经费预算的,而2022年度的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和退休人员管理费是纳入人员经费预算的。

(二)政府采购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情况一:项目不含涉密或敏感信息的,按此说明:

2022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668.78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