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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单位预算

发表时间:2022-03-31 17:18 信息来源:北川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北川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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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       农业农村局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化、兽医、农场等农业农村各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落实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生态补偿、进出口等政策。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精品农业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县级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培育精品农业(农产品)品牌,落实“菜篮子” 工程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开发规划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收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场、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负责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拟订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化生产道路的建设管理。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解处理。

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和溯源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肥料、农药、农用膜、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承担全县农业、水利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执行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疫病并组织扑灭疫情。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调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农业灾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农业、畜牧、农机、水产、水利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订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计划,审核农业农村投资项目,提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建议,开展监督管理。会同组织实施种养业、农机、农民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12.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水利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推动农业和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组织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参与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依法依规负责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7.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适合全县水利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18.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按权限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19.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地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20.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21.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落实节约用水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22.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重大涉河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以及临(跨)河建筑物的审批;负责对临时占用管理范围内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23.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24.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开发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和有关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防洪、防涝、供水、排水等方面的论证工作。负责水行政性规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25.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26.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27.开展水利科技与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28.负责全县农村及场镇饮水安全工作、供水规划和供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农村及场镇供水、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

29.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监督和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批、初审、转报管理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水利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区域、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并对建设工程实施行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30.牵头组织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承担县人民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田水利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

31.负责行业内的地方电力建设和发展的监督管理、协调、服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力发、供、配、输的管理,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32.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3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3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重点工作。

1.坚持“一个”主动,致力打造重点项目

经梳理,2022年我局重点项目共10个,总投资71493万元。其中新开工项目5个,总投资11199万元,续建项目5个,总投资60294万元。

2.坚持“十个”着力,致力开创重点工作

(1)着力党建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理论武装。主动强化理论学习,推动党史学习教育长流水、不断线,在学懂弄通、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二是融合党建和业务。牢固树立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理念,聚焦关键领域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模式,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步振兴路,发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山头、入地头、搞建设,因地制宜开展产业倍增、品牌建设、农旅融合等工作,全力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2)着力推进产业倍增发展。一是优化产业布局,以精品农业发展区为目标,重点围绕苔子茶、高山果蔬、中羌药材、特色养殖四大精品农业大力实施产业倍增攻坚行动。二是狠抓“做大生产规模、做精重点产业、做响特色品牌”发展目标,加大对农业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完善食品医药产业链,推进我县食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三是建好茶基地,对现有茶园提质增效,加快实施茶园提质扩面5000亩,实行“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双品牌战略。四是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特色农业精品示范园、农业科技园和种养循环产业园,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

(3)着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特色农业等富民增收产业,培育壮大集体经济。重点围绕5个旅游区,打造集“园区+休闲+科教”为一体的农旅综合体,建立健全“园区+农户”“文旅+农户”等利益链接机制,鼓励农户盘活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搞民宿、农家乐,依托羌茶节、枇杷采摘节、梨花节等旅游节会,提高农民收入。

(4)着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攻坚行动,统筹开展农村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四化”行动,持续优化乡村布局,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田园风光、地域特色、民俗风情和文化传承的幸福美丽新村。

(5)着力农产品市场供给保障。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新建高标准农田1.6万亩,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确保粮食产量达到8.72万吨以上。抓好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优势产业,坚持“稳猪禽、兴牛羊”,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加快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名优水产,扩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面积,推进水产业挖潜增量。

(6)着力农村改革深化。继续做好全年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和两项改革后半篇工作,进一步挖掘农村资源价值,有效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进一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培育高质量、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经营体系。

(7)着力水利行业监督管理。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的管理保护,指导开展绿色小水电站的创建工作,2022年力争申报创建10座,确保完成6座;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二是围绕“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抓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三是持续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等工作。

(8)着力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健全完善。切实加强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加强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和水利工程水毁修复,有序推进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改造提升监测网站能力,同时搞好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强化抗旱水源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

(9)着力水利基础设施投入。有序推进苏宝河擂鼓镇田坝段防洪治理工程,大力提升防洪能力。继续做好“引通济安”工程的协调配合,协调推进唐家山水利综合枢纽工程的前期工作,做好墩上水利枢纽工程的规划衔接。

(10)着力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切实加强局班子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把责任扛在肩上,全面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继续保持工作中的高度警觉,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乱象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苗头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努力构建务实管用、执行有力的长效机制,为加快建成全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贡献农业农村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农业农村局无下属二级单位,局机关设内股室有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农村改革和社会事业建设股、产业培育和质量安全监管股、水利事业建设管理股、河湖管理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股、畜牧兽医股、计划投资财务股7个;设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局属事业机构16个;设永昌镇等派驻乡(镇)19个。

经编办核定,农业农村局编制人数219人,2021年年底在职职工208人。其中行政编制14个,实有人数21人,参公编制20个,实有人数11 人,事业编制186个,实有人数 176人。2021年决算期末人数208人。

第二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      农业农村局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       农业农村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3976.2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01.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增加年初项目预算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入预算397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76.2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支出预算××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6.32万元,占90.44%;项目支出379.95万元,占9.5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76.2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01.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增加年初项目预算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76.2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500.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81万元,农林水支出316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76.2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01.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增加年初项目预算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500.74万元,占12.59%;卫生健康支出108.81万元,占2.74%;农林水支出3161.09万元,占79.5%;住房保障支出205.62万元。占5.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2022年预算数为284.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年终慰问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2022年预算数为147.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2年预算数为69.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2年预算数为18.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2年预算数为90.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行政运行(01):2022年预算数为493.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单位的日常开支,如水电网费、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经费等。

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2):2022年预算数为2287.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单位的日常开支,如水电网费、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等。

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病虫害控制(08):2022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动植物病虫害药剂等防止病虫害的发生。

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1):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等所产生的费用。

1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2022年预算数为277.25万元,主要用于:1、全县防疫员劳务补助经费;  2、四川省第三批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资金;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仲裁工作经费;4、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经费;5河长制工作经费这5个项目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其他水利支出(99):2022年预算数为95.7万元,主要用于:1、农田水利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经费;2、北川羌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3、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费;4、“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这4个项目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2年预算数为205.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96.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86.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2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差旅费、 公务接待费、福利费等经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2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减少预算。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检查、学习考察、项目验收等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与2021年预算持平。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1辆、小型客车1辆、厢式专用汽车1辆、越野车2辆、罐式专用汽车1辆、其他专业汽车1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及停车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各个项目验收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1万元,增加11%。主要原因是根据在职人员人数编制,2021年我单位189个,预算189万,2022我单位210人,预算210万。

(二)政府采购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379.95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1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2)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病虫害控制(08)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 、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1)反映用于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其他水利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1.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