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汇总,2019年度北川羌族自治县各部门,包括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乡镇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1198.34万元,比上年减少116.25万元,下降8.84%。其中:公务接待234.07万元,比上年下降13.3%;公务用车961.17万元,比上年下降7.17%;因公出国3.1万元,比上年下降6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