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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审计局主要职责

发表时间:2023-04-03 16:42 信息来源:北川县审计局 作者:北川县审计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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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审计局(简称审计局),是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审计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拟订地方性财政经济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年度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全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级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审计下列事项,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包括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财政决算审计;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全县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审计县政府或县政府主管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和维护审计信息系统。

(十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办公地址:民生大楼5楼

办公电话:0816-4821101

通讯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羊角路1号

邮政编码:622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