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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职能

发表时间:2023-04-14 10:46 信息来源:北川县统计局 作者:北川县统计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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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职能


县统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宏观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主要有如下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统计违法责任主体进行处罚。

(二)执行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五)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六)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园区、县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

(八)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人员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技术职称资格考试、统计系统业务培训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