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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发表时间:2024-02-27 16:37 信息来源:北川永昌镇 作者:北川永昌镇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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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母凤鸣

职务

党委副书记、镇长

办公电话

0816-4227655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大东街13号

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干部人才、宣传、政法、统战、人民武装、群团组织工作;负责乡机关、村(社区)及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加强干部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部门派驻乡镇单位干部的日常管理;负责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四)加强经济发展工作。负责营造经济发展环境,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群众增收;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宜居乡村建设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
(五)加强基层治理。负责辖区内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落实农村改革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推动社会组织发展。
(六)加强社会事业建设。负责辖区内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民生实事、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管理及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便民工作。
(七)加强公共管理。负责辖区内环境综合治理、市场秩序、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
(八)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
(九)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