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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机构职能

发表时间:2024-01-23 12:27 信息来源:北川县教体局 作者:北川县教体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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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机构职能

 

主要负责人

王勇

职务

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

0816-4821109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北川羌族自治县云盘北路24号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依法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教育体育规划的实施,并评估实施情况;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大中专招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教育体育科研工作的规划与管理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
(四)负责对全县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推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普及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和学额巩固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和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六)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巩固扫盲成果,组织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七)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全县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学校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聘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师招聘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科技教育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指导和监督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发展社会体育和体育产业;组织参加市级及以上运动会,承办县级体育竞赛活动;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行业系统开展职工体育、老年人体育和残疾人体育活动。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学校体育发展;指导学校体育和业余体校工作,制定全县学校体育教育、青少年业余训练的规划和工作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负责全县中小学体育测试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档案管理;负责干部人事档案、文书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立卷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维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接待处理本系统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全县中小学校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协调处理教职工违纪违规案件;指导直属学校的党建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十六)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