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19年11月29日13:00
地 点: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室
主 持:瞿永安
出 席:杜 勇、邓清成、唐 丽、李智明、吴 威、邓 勇、杨晓军、韩国军
请 假:贵丽青(在浙江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对接工作)
谢 普(在北京参加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会)
黄海军(参加全市公安机关大庆安保总结表彰大会)
邀 请:周 甫、蹇 斌
列 席:张丽娟、雷小平、祝继红、朱 平、王 豪、陈 孟、能莫草、蒋其艳、王 益、韩世洪、何 强、徐 进、熊 辉、张德辉、杜才云、杨 柳、杨国兴、席增斌、母全金、王 勇、何昌益、郭志武、袁家贵、杨邦顺、刘 畅、衡永志、石卫国、刘 皎、黄新宇、肖若鹏、马丽萍、刘 江、何 丽、唐 斌、张维刚、肖 坤、李小华、吴友智、王 聪、杨正武、母贤斌、张康奇、贺小明、杨桓宇、杨世文、李向楠、周福勇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动公开)
副县长邓勇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各乡(镇)要深入学习招投标领域的政策法规,强化业务能力;由副县长邓勇牵头,县住建局负责,加快健全招投标监管体系,发改、住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等部门各司其职,严打暗箱操作,完善企业信用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
二、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工作(主动公开)
县委副书记、县长瞿永安传达了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抓好道路交通、矿山、危化品、防火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把好安全准入关,坚决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传达学习2019年全省农村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工作(主动公开)
县委副书记、县长瞿永安传达了2019年全省农村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会议要求:由副县长唐丽牵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农村土地、宅基地、集体资产资源“三权分置”落到实处;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抓手,抓好资源整合,加大人才培养,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积极探索新路子,推动集体经济增收和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
四、传达学习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动员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工作(主动公开)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勇传达了**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的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动员会会议精神。会议要求: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勇牵头,县营商办负责,对企业、行政相对人开展广泛宣传;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负责,尽快熟悉掌握考核指标,对标补短,做深做细,长期坚持,力争我县营商环境评价进入全市前列;对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单位,将严肃追责问责。
五、听取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信访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局、永昌镇、安昌镇、禹里镇2019年1-11月工作汇报(主动公开)
县卫健局局长袁家贵、县市场监管局局长衡永志、县信访局局长石卫国、县医保局局长刘皎、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徐进、永安镇镇长张康奇、安昌镇党委书记母贤斌、禹里镇镇长贺小明分别汇报了各单位2019年1-11月工作情况。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改进方法举措,加快项目推进和年度目标任务冲刺,认真总结全年工作情况,科学合理谋划2020年工作目标。
六、审议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挂牌出让永昌镇12-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票决事项)(主动公开)
副县长邓勇汇报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挂牌出让永昌镇12-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经票决,会议议定:同意挂牌出让永昌镇12-03号地块6427.7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429.37万元,严格按照北规条字〔2019〕31号规范执行。由副县长邓勇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办理。
七、审议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挂牌出让安昌镇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票决事项)(主动公开)
副县长邓勇汇报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挂牌出让安昌镇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经票决,会议议定:
(一)同意挂牌出让安昌镇AC-LC-02号地块15437.8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185.63万元,严格按照北规条字〔2019〕38号规范执行。由副县长邓勇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办理。
(二)同意挂牌出让安昌镇AC-LC-109号地块5907.6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541.14万元,严格按照北规条字〔2019〕39号规范执行。由副县长邓勇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办理。
(三)同意挂牌出让安昌镇AC-LC-110号地块9184.2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841.28万元,严格按照北规条字〔2019〕40号规范执行。由副县长邓勇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办理。
八、审议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挂牌出让擂鼓镇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票决事项)(主动公开)
副县长邓勇汇报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挂牌出让擂鼓镇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经票决,会议议定:
(一)同意挂牌出让擂鼓镇A-01-02号地块1401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50万元,严格按照北规条字〔2019〕36号规范执行。由副县长邓勇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办理。
(二)同意挂牌出让擂鼓镇A-01-03号地块11540.9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23.49万元,严格按照北规条字〔2019〕36号规范执行。由副县长邓勇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办理。
九、审议《北川羌族自治县水资源综合规划》(主动公开)
副县长唐丽汇报了《北川羌族自治县水资源综合规划》。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规划》。由副县长唐丽牵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按程序实施,并报市水利局备案。
十、审议《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主动公开)
县工信科技局局长杨国兴汇报了《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十条措施》。由副县长李智明牵头,县营商办负责,召集相关部门专人成立会审小组,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县委常委会审议。
副县长邓勇汇报了《北川羌族自治县招商引资激励措施(试行)》《北川羌族自治县招商引资激励措施(试行)实施细则》。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措施》及《细则》。由副县长邓勇牵头,县营商办负责,召集相关部门专人成立会审小组,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县委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