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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第85次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发表时间:2019-11-29 11:44 信息来源:北川县政府办 作者:北川县政府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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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间:2019112913:00

  点: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室

  持:瞿永安

  席:  勇、邓清成、唐  丽、李智明、吴  威、邓  勇、杨晓军、韩国军

 假:贵丽青(在浙江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对接工作)

  普(在北京参加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会

黄海军(参加全市公安机关大庆安保总结表彰大会)

  请:  甫、蹇  

  席:张丽娟、雷小平、祝继红、  平、王  豪、陈  孟、能莫草、蒋其艳、王  益、韩世洪、何  强、徐  进、  辉、张德辉、杜才云、杨  柳、杨国兴、席增斌、母全金、王  勇、何昌益、郭志武、袁家贵、杨邦顺、刘  畅、衡永志、石卫国、刘  皎、黄新宇、肖若鹏、马丽萍、刘  江、何  丽、唐  斌、张维刚、  坤、李小华、吴友智、王  聪、杨正武、母贤斌、张康奇、贺小明、杨桓宇、杨世文、李向楠、周福勇

  录:  波、吴丽萍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动公开)

副县长邓勇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各乡(镇)要深入学习招投标领域的政策法规,强化业务能力;副县长邓勇牵头,县住建局负责,加快健全招投标监管体系,发改、住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等部门各司其职,严打暗箱操作,完善企业信用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

二、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工作(主动公开)

县委副书记、县长瞿永安传达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抓好道路交通、矿山、危化品、防火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把好安全准入关,坚决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传达学习2019年全省农村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工作(主动公开)

县委副书记、县长瞿永安传达了2019年全省农村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会议要求:由副县长唐丽牵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农村土地、宅基地、集体资产资源“三权分置”落到实处;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抓手,抓好资源整合,加大人才培养,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积极探索新路子,推动集体经济增收和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

四、传达学习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动员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工作(主动公开)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勇传达了**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的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动员会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勇牵头,县营商办负责,对企业、行政相对人开展广泛宣传;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负责,尽快熟悉掌握考核指标,对标补短,做深做细,长期坚持,力争我县营商环境评价进入全市前列;对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单位,将严肃追责问责。

五、听取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信访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局、永昌镇、安昌镇、禹里镇2019年1-11月工作汇报(主动公开)

县卫健局局长袁家贵、县市场监管局局长衡永志、县信访局局长石卫国、县医保局局长刘皎、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徐进、永安镇镇长张康奇、安昌镇党委书记母贤斌、禹里镇镇长贺小明分别汇报了单位2019年1-11月工作情况。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改进方法举措,加快项目推进和年度目标任务冲刺,认真总结全年工作情况,科学合理谋划2020年工作目标

六、审议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挂牌出让永昌镇12-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票决事项)(主动公开)

副县长邓勇汇报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挂牌出让永昌镇12-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经票决,会议议定:同意挂牌出让永昌镇12-03号地块6427.7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429.37万元严格按照北规条字2019〕31号规范执行。由副县长勇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办理。

七、审议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挂牌出让安昌镇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票决事项)(主动公开)

副县长邓勇汇报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挂牌出让安昌镇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经票决,会议议定:

(一)同意挂牌出让安昌镇AC-LC-02号地块15437.8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185.63万元严格按照北规条字2019〕38号规范执行。由副县长勇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办理。

(二)同意挂牌出让安昌镇AC-LC-109号地块5907.6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541.14万元严格按照北规条字2019〕39号规范执行。由副县长勇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办理。

(三)同意挂牌出让安昌镇AC-LC-110号地块9184.2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841.28万元严格按照北规条字2019〕40号规范执行。由副县长勇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办理。

八、审议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挂牌出让擂鼓镇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票决事项)(主动公开)

副县长邓勇汇报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挂牌出让擂鼓镇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经票决,会议议定:

(一)同意挂牌出让擂鼓镇A-01-02号地块1401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50万元严格按照北规条字2019〕36号规范执行。由副县长勇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办理。

(二)同意挂牌出让擂鼓镇A-01-03号地块11540.9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23.49万元严格按照北规条字2019〕36号规范执行。由副县长勇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办理。 

、审议《北川羌族自治县水资源综合规划》(主动公开)   

副县长唐丽汇报了《北川羌族自治县水资源综合规划》。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规划》由副县长唐丽牵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按程序实施,并报市水利局备案。

、审议《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主动公开)

县工信科技局局长杨国兴汇报了《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十条措施》。由副县长李智明牵头,县营商办负责,召集相关部门专人成立会审小组,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县委常委会审议。

十一、审议《北川羌族自治县招商引资激励措施(试行)》《北川羌族自治县招商引资激励措施(试行)实施细则》(主动公开)

副县长邓勇汇报了《北川羌族自治县招商引资激励措施(试行)》《北川羌族自治县招商引资激励措施(试行)实施细则》。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措施》及《细则》。由副县长邓勇牵头,县营商办负责,召集相关部门专人成立会审小组,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县委常委会审议。

十二、审议《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实施细则》(主动公开)

副县长邓勇汇报了《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实施细则》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办法》及《细则》。由副县长邓勇牵头,县营商办负责,召集相关部门专人成立会审小组,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县委常委会审议。

十三、审议《北川羌族自治县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主动公开)

副县长邓勇汇报了《北川羌族自治县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办法》。由副县长邓勇牵头,县营商办负责,召集相关部门专人成立会审小组,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县委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