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点(个) |
监测数(件) |
合格件数(件) |
合格率(%) |
不合格指标及标准限值 |
备注 |
6 |
18 |
18 |
100 |
无 |
|
注:(1)检测点新增原安昌镇3个采样点。
(2)水质指标的检验和结果评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执行。
(3)监测水样类型指市政供水的用户水龙头水(含出厂水、末梢水)。
(4)检测指标为: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等9项12件,34项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