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3-05-05 13:58文章来源:北川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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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

资金管理方式

教育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保教费:1200元/生.期以内;无住宿费。

《幼儿园管理条例》,财预[2010]88号,财预便[2010]129号,发改价格[2011]3207号,川发改价格[2012]46号,川财预[2015]106号,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北财〔2020〕73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2.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

学费:340元/生.期;住宿费320元/生.期以内

《教育法》,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川 财综[2014]29号,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绵价发 [2006]24号,绵价发〔2007〕112号,绵市发改收费〔 2013〕51号,绵市发改收费〔2013〕416号,绵市发 改收费[2014]164号,绵市发改收费[2017]79号,绵 市发改[2018]471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3.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学费:14000元/生·学年以内;住宿费:1700元/生·学年以内

《教育法》,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教财 [1996]101号,川财综[2014]29号,川发改价格 [2018]199号,绵市发改收费〔2013〕843号,绵市 发改收费〔2013〕844号,绵市发改收费〔2013〕 845号,绵市发改收费[2017]560号,绵市发改收费 [2017]562号,绵市发改[2018]568号,绵市发改 [2019]459号,绵市发改[2019]467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4.公办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 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 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1.实行学分制的全日制本专科折算 学年学费:理工类4100-4920元/生·学年;文法经史哲管农体、师范、民族类3700-4440元/生·学年; 医学类4100-6000元/生·学年;建 筑及城规类5500-6600元/生·学 年;艺术类5000-12000元/生·学 年;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类 6000-7200元/生·学年 。
2.研究生:7200-24000元/生·学 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由培养单位根据办学成本确定,并向社会公示。
3.住宿费:800-1200元/生·学年。
4.其他收费标准具体见文件。

《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财教[2013]19号,发 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 [2005]2528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665号,教财〔1996〕101号,教财〔1992〕42号,发改价格 [2006]702号,教财〔2006〕7号,教电〔2005〕333号, 教财〔2005〕22号,教高[2015]6号,川财综[2003]21
号,川价费[2004]118号,川财综[2013]65号,川教 [2007]190号,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5.国家开放大学收费

1.报名考试费:58元/人。
2.本科学费60-85元/学分。
3.专科学费50-75元/学分。
4.课程考试费:35-40元/科。
5.住宿费:400-1200元/生·年。

财综[2014]21号,发改价格[2009]2555号,教财厅 [2000]110号,财办综[2003]203号,川发改价格 [2020]691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公安

6.证照费

 

 

 

 

 

(1)外国人证件费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①居留许可

1.有效期不满1年的居留许可,每人400元;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每人800元;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居留许可,每人1000元。
2.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 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收费标准为每次200元。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②永久居留申请

1500元/人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③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

1.每证300元。
2.换发(有效期满或内容变更)300元/证;丢失补发或损坏换发600元/证。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财税 [2018]10号

缴入中央国库

 

 

④出入境证

100元/证

公通字〔1996〕89号

缴入地方国库

 

 

⑤旅行证

50元/证

公通字〔1996〕89号

缴入地方国库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护照法》,价费字〔1993〕164号,价费字[1992]240 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 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川发改 价格[2019]292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川发 改价格[2019]554号

 

 

 

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
加注)

普通护照首次申领、补发、换发120元/证。

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格[2000]293号,价费 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 [2019]914号,川发改价格[2019]292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②出入境通行证

1.每证15元。
2.多次出入境每证80元。

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 [2017]1186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1.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60元。
2.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40元。
3.内地居民赴港澳签证的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证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证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证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 两年)多次有效签证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证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证每 件240元。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 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川发改价 格[2019]292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④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 证(限于补发、换发)

成人每人350元,儿童每人230元。

财税[2020]46号,发改价格[2020]1516号,绵市发改函〔2020〕378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 证(含签注)

1.电子通行证每证200元。
2.一次有效通行证每证40元。

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规 [2019]1931号,川发改价格[2019]55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⑥台湾同胞定居证

每证8元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地方国库

 

 

⑦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 证(含签注)

1.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每本6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每证15元。
2.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证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证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证每件80元。

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 [2019]1931号,川发改价格[2019]55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 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财综[2012]97号,价费字〔1992〕240号

缴入地方国库

 

 

①居民户口簿

居民户口簿每证(含外壳内页)收取工本费6元。

《户口登记条例》,财综[2012]97号,川价字非 (1996)132号

 

 

 

②户口迁移证件

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每证4元
(包括发证中有关的表格、材料等费用)。

《户口登记条例》,财综[2012]97号,川价字非 (1994)230号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1.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2.向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 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3.为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10元。

《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4]8号,财综[2007]34 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 财税[2018]37号,川发改价格[2018]226号,川价发 [2005]29号

缴入地方国库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 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川价发 [2005]28号,川发改价格[2019]554号

缴入地方国库

 

 

①号牌(含临时)

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 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35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 元。
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元。

 

 

 

 

③号牌架

车主自愿安装号牌架的,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5元(含号牌安装费),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10元(含号牌安装费)。

 

 

 

 

(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1.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10元。
2.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3.驾驶证工本费为每证1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 [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地方国库

 

 

(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 1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 [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地方国库

 

 

7.外国人签证费

按照国别对等、非对等签证收费标准执行。

计价格[2003]392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 [2000]99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8.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50元/人次;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证书200元/证。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公通字 [1996]89号

缴入地方国库

 

9.非机动车登记费

1.号牌工本费:20元/辆。
2.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
3.以上收费包括了非机动车的登记受理、审核、车辆检测、铝制反光号牌、号牌安装以及行驶证、照相和塑封费用。4.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遗失、损坏以及变更、过户、换领时,按照上述标准收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川价发〔2008〕84号

缴入地方国库

民政

 

 

 

 

 

 

10.殡葬收费

花岗石单墓:3000元/座—3500元/座

发改价格[2012]673号,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北发改[2013]448号

缴入地方国库

自然
资源

 

 

 

 

 

 

11.土地复垦费

10-20元/平方米。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四川省土地管理 法实施办法》(2012)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缴入地方国库

 

 

12.土地闲置费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按照10-30元/平方米缴纳土地闲置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 [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 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 76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川税发〔2021〕28号

缴入地方国库

13.不动产登记费

1.80元/件(住宅类)。
2.550元/件(非住宅类)。
3.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物权法》,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 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 [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川财规 [2019]13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4.耕地开垦费

征用该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的1倍至2倍。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 [2014]7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

缴入地方国库

住建

 

 

 

 

 

 

15.污水处理费

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0元/吨,其中:特种行业用水1.70元/吨;自备水源1.20元/吨。          

《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川财综 [2015]4号,川发改价格[2015]345号,北发改〔2015〕530号

缴入地方国库

 

 

16.生活垃圾处理费

详见文件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绵府函〔1997〕60号

缴入地方国库

 

 

17.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详见文件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 [2015]68号,川财综[2012]2号,川发改价格〔2018〕 332号,绵市发改〔2018〕490号,绵市发改函 [2020]325号,绵市发改函〔2020〕326号,国办发 [2020]27号,财办税[2020]13号

缴入地方国库

交通

18.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按现行规定执行,详见文件。

《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公路发 [1994]686号,川交发〔2005〕101号,川交发〔2020〕26号

缴入地方国库

 

19.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费

具体执行标准见川发改价格[2012]811号文件

《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2号令),《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川发改价格[2012]811号,川发改价格函〔2017〕1069号

缴入地方国库

经信

 

 

 

 

 

 

20.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1.集群无线调度系统:5万元/频点(全国范围使用);1万元/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2000元/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2.无线寻呼系统:200万元/频点(全国范围使用);20万元/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4万元/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3.无线电话系统:150元/每基站。
4.广播、电视:100—5万/每套节目(省及省以下台)。
5.船舶电台(制式电台):100—2000/艘。
6.微波站:20—300/每站每兆赫(发射)。
7.地球站:250/站每兆赫(发射)。
8.其他:固定电台:1000/频点;移动电台:100元/台。
9.蜂窝移动通信: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 兆赫 以下频段1600万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频段1400万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频段800万元/兆赫/年。在省级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兆赫以下频段160万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频段140万元/兆赫/年,2300兆赫以上频段80万元/兆赫/年。在市(地、州)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兆赫以下频段由16万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频段14万元/兆赫/年,2300兆赫以上频段8万元/兆赫/年。
10.村通工程、村村通工程按发改价格[2005]2812号文件执行 。

《无线电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计价格 [2000]1015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计价费 [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 [2018]60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川发改价格 [2019]292号,绵市发改[2019]34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21.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

按现行规定执行,详见信部联清〔2004〕517号文件。

《电信条例》,信部联清[2004]517号,信部联清[2005]401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中央国库

水利

 

 

 

 

 

 

22.水土保持补偿费

1.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1.3元/平方米。
2.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收取;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计征: 0.3元/平方米。
3.取土、挖砂、采石、烧制砖、瓦、瓷、石灰, 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0.3元/平方米。
4.排放废弃土、石、渣,根据排放量:0.3元/平方米。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 [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川财综 [2014]6号,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财税[2020]58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农业
农村

 

 

 

 

 

23.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1.内陆水域渔业资源费年征收金额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专项采捕经济价值较高的渔业资源品种,渔业资源费年征收金额,由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海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在其批准发放捕捞许可证的渔船前三年采捕该品种的年平均总产值3%~5%的幅度内确定。
2.经济价值较高的渔业资源品种名录,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24.农药实验费

 

《农药管理条例》,价费字〔1992〕452号,发改价格 [2015]213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田间试验费

60-200(每小区)

 

 

 

 

2)残留试验费

15000-17500(一种剂型、一种作物、一处试验点、两年实验期)

 

 

 

 

3)药效试验费

750-900(每试验点)

 

 

卫生
健康

 

 

 

 

 

 

25.预防接种服务费

20元/剂次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 号,财综[2002]72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 [2016]488号,川发改价格〔2020〕640号

缴入地方国库

 

 

26.鉴定费

 

 

 

 

 

(1)医疗事故鉴定费

1.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 准为参加鉴定的专家在9人以下(含9人)每例4500元,11人以上(含11人)每例5000元。
 2.市、州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费收 费标准为参加鉴定的专家7人以下(含7人)每例2500元,9人以上(含9人)每例3000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 [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川价函〔2007〕8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

1.首次诊断鉴定每例2000元。
2.再次诊断鉴定每例3000元。

《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 [2016]488号,川发改价格〔2018〕332号,绵市发 改〔2018〕490号

缴入地方国库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每例5000元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发 改价格[2016]488号,川发改价格〔2019〕240号, 绵市发改〔2019〕242号

缴入地方国库

 

27.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

16元/人·次(含检测试剂),其中混检3.5元/人·次(含检测试剂)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30号,川财规〔2020〕12号,川发改价格〔2022〕274号

 

十一

人防

28.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60元;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50元;三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40元;其他省定人防重点县(市、区)每平方米35元。
2.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单独修建的公共厕所、垃圾站(房)、水泵房、消防站、变配电房(站)、开闭所、区域机房等公益建筑;加油站、加气站、发射塔、水塔、老旧居民楼小区改造项目新建民用建筑暂不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降为零。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川财综[2012]28号,财税[2014]77号,川发改价格[2016]650号,川发改价格〔2018〕193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川发改价格〔2019〕358号,川财规[2019]13号,绵市发改〔2019〕469号,财税[2020]58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十二

法院

29.诉讼费

1.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26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 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 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以及 其他人格权案件每件4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 金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100元。
2.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3.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 每件交纳100元。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川价发〔2007〕23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十三

市场
监管

30.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详见川发改价格[2019]175号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 [2001]10号,川发改价格[2014]80号,川发改价格 [2019]175号,绵市发改[2019]193号

缴入地方国库

 

 

31.商标注册收费

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业务,免收变更费,其他收费项目(除商标评审延期费和受理驰名商标认定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发改价格 [2013]1494号,发改价格[2008]2579号,财综 [2004]11号,计价费[1998]1077号,财综字〔1995〕88号,计价格[1995]2404号,价费字〔1992〕414号,发 改价格[2015]2136号,财税[2017]20号,发改价格 [2019]914号,川发改价格[2019]292号

缴入中央国库

 

 

1)受理商标注册费

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 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60元。

 

 

 

 

2)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含刊登遗失声明费用)

500元

 

 

 

 

3)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

500元

 

 

 

 

4)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

500元

 

 

 

 

5)受理商标注册延迟费

250元

 

 

 

 

6)受理商标评审费

750元

 

 

 

 

7)变更费

150元

 

 

 

 

8)出具商标证明费

50元

 

 

 

 

9)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

1500元

 

 

 

 

10)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

1500元

 

 

 

 

11)商标异议费

500元

 

 

 

 

12)撤销商标费

500元

 

 

 

 

1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

150元

 

 

十四

药品
监管

 

 

 

 

 

32. 药品注册费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 格[2015]1006号,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 告2020年第75号,川发改价格[2019]491号,川财税〔2020〕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补充申请注册费

2800元/个·次(常规),13500元/个·次(需评审)。

 

 

 

 

(2)再注册费

12500元/个·次

 

 

 

33.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 价格[2015]1006号,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川发改价格 [2019]491号,川财税〔2020〕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首次注册费

39500元/个·次

 

 

 

 

(2)变更注册费

16500元/个·次

 

 

 

 

(3)延续注册费

16500元/个·次

 

 

十五

知识
产权

 

 

 

 

 

 

34.专利收费(含PCT专利申请收费)

详见文件

《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财税[2016]78 号,财税[2017]8号,发改价格[2017]270号,财税〔2018〕37号,财税[2019]45号

缴入中央国库

 

 

3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收费

50—1000元/件·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财税[2017]8号, 发改价格[2017]27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中央国库

十六

林业和草原

36.草原植被恢复费

1.高寒草甸草地:2900元/亩。
2.高寒沼泽草地:3000元/亩。
3.高寒灌丛草甸草地:2900元/亩。
4.亚高山疏林草甸草地:2900元/亩。
5.山地草甸草地:2900元/亩。
6.山地疏林草丛草地:2800元/亩。
7.山地灌木草丛草地:2800元/亩。
8.山地草丛草地:2800元/亩。
9.干旱河谷灌木草丛草地:2900元/亩。
10.干热稀树草丛草地:2900元/亩。
11.农隙地草地:2100元/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财综[2010]29号,发改价格 [2010]1235号,川财综[2011]31号,川发改价格 [2018]573号

缴入地方国库

十七

仲裁

37.仲裁收费

1.争议金额1000元以下:80元。
2.1001-50000元:4%。
3.50001-100000元:3%。
4.100001-200000元:2%。
5.200001-500000元:1%。
6.500001-1000000元:0.5%。
7.1000001元以上部分:0.25%。

《仲裁法》,国办发〔1995〕44号,财综[2010]19号, 川价函〔2000〕104号

缴入地方国库

十八

外事侨务办

 

 

 

 

 

 

38.认证费(含加急)

1.商业文件每份100元。
2.民事类证书每证50元。
3.领事认证加急费:在第3个工作日内认证证书的,每份(证)收加急费50元。

价费字〔1992〕198号,计价格[1999]466号,川发改价 格[2016]603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39.代办签证费

1.赴北京办理签证,每人次第一国350元,每增加一国加收100元。
2.赴重庆、云南办理签证,每人次第一国200元,每增加一国加收100元。
3.在成都办理签证,每人每国100元。

价费字〔1992〕198号,计价格[1999]466号,财综 [2003]45号,川发改价格[2016]603号

 

十九

相关行政机关

 

 

 

 

 

 

40.信息公开处理费

详见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109号,川财 税[2021]2号,绵财税〔2021〕1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二十

相关部门

41.考试考务费

详见文件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川发改价 格[2017]472号,财税[2019]57号,川发改价格 [2020]375号,财税〔2020〕37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注:1.标注“★”号的为省级批准设立收费项目,其余收费项目均为国家批准设立。
   2、标注“▲”号的收费,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 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和川财综〔2015
      〕3号文件有 关规定,对小微企业免收。
   3.考试考务费明细项目详见附表《北川羌族自治县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北川羌族自治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

资金管理方式

公安

1.证照费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 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川价发 [2005]28号,川发改价格[2019]554号

缴入地方国库

 

 

①号牌(含临时)

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 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35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 元。
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 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单独补发号牌 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元。

 

 

③号牌架

车主自愿安装号牌架的,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5元(含号牌安装费),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10元(含号牌安装费)。

 

 

 

 

(2)机动车行驶证、登 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1.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10元。
2.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3.驾驶证工本费为每证1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 [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地方国库

 

 

(3)临时入境机动车号 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 驾驶许可工本费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 1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 [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地方国库

自然
资源

2.土地复垦费

10-20元/平方米。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四川省土地管理 法实施办法》(2012)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缴入地方国库

 

 

3.土地闲置费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按照10-30元/平方米缴纳土地闲置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 [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 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 76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川税发〔2021〕28号

缴入地方国库

4.不动产登记费

1.80元/件(住宅类)。
2.550元/件(非住宅类)。
3.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物权法》,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 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 [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川财规 [2019]13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5.耕地开垦费

征用该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的1倍至2倍。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 [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四川省土 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

缴入地方国库

住建

6.污水处理费

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0元/吨,其中:特种行业用水1.70元/吨;自备水源1.20元/吨。          

《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川财综 [2015]4号,川发改价格[2015]345号,北发改〔2015〕530号

缴入地方国库

 

 

7.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 复费

详见文件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 [2015]68号,川财综[2012]2号,川发改价格〔2018〕 332号,绵市发改〔2018〕490号,绵市发改函 [2020]325号,绵市发改函〔2020〕326号,国办发 [2020]27号,财办税[2020]13号

缴入地方国库

交通

8.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 贷)

按现行规定执行,详见文件。

《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公路发 [1994]686号,川交发〔2005〕101号,川交发〔2020〕26号

缴入地方国库

经信

9.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1.集群无线调度系统:5万元/频点(全国范围使用);1万元/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2000元/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2.无线寻呼系统:200万元/频点(全国范围使用);20万元/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4万元/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3.无线电话系统:150元/每基站。
4.广播、电视:100—5万/每套节目(省及省以下台)。
5.船舶电台(制式电台):100—2000/艘。
6.微波站:20—300/每站每兆赫(发射)。
7.地球站:250/站每兆赫(发射)。
8.其他:固定电台:1000/频点;移动电台:100元/台。
9.蜂窝移动通信: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 兆赫 以下频段1600万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频段1400万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频段800万元/兆赫/年。在省级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兆赫以下频段160万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频段140万元/兆赫/年,2300兆赫以上频段80万元/兆赫/年。在市(地、州)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兆赫以下频段由16万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频段14万元/兆赫/年,2300兆赫以上频段8万元/兆赫/年。
10.村通工程、村村通工程按发改价格[2005]2812号文件执行 。

《无线电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 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计价格 [2000]1015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计价费 [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 [2018]60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川发改价格 [2019]292号,绵市发改[2019]34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0.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

按现行规定执行,详见信部联清〔2004〕517号文件。

《电信条例》,信部联清[2004]517号,信部联清[2005]401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中央国库

水利

11.水土保持补偿费

1.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1.3元/平方米。
2.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收取;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计征: 0.3元/平方米。
3.取土、挖砂、采石、烧制砖、瓦、瓷、石灰, 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0.3元/平方米。
4.排放废弃土、石、渣,根据排放量:0.3元/平方米。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 [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川财综 [2014]6号,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财税[2020]58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2.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1.内陆水域渔业资源费年征收金额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专项采捕经济价值较高的渔业资源品种,渔业资源费年征收金额,由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海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在其批准发放捕捞许可证的渔船前三年采捕该品种的年平均总产值3%~5%的幅度内确定。
2.经济价值较高的渔业资源品种名录,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农业
农村

13.农药实验费

 

《农药管理条例》,价费字〔1992〕452号,发改价格 [2015]213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田间试验费

60-200(每小区)

 

 

 

 

2)残留试验费

15000-17500(一种剂型、一种作物、一处试验点、两年实验期)

 

 

 

 

3)药效试验费

750-900(每试验点)

 

 

人防

1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60元;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50元;三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40元;其他省定人防重点县(市、区)每平方米35元。
2.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单独修建的公共厕所、垃圾站(房)、水泵房、消防站、变配电房(站)、开闭所、区域机房等公益建筑;加油站、加气站、发射塔、水塔、老旧居民楼小区改造项目新建民用建筑暂不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降为零。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川财综[2012]28号,财税[2014]77号,川发改价格[2016]650号,川发改价格〔2018〕193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川发改价格〔2019〕358号,川财规[2019]13号,绵市发改〔2019〕469号,财税[2020]58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法院

15.诉讼费

1.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26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 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 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以及 其他人格权案件每件4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 金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 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 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100元。
2.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1000元;有争议金 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3.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 每件交纳100元。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 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川价发〔2007〕23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市场
监管

16.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详见川发改价格[2019]175号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 [2001]10号,川发改价格[2014]80号,川发改价格 [2019]175号,绵市发改[2019]193号

缴入地方国库

 

 

17.商标注册收费

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业务,免 收变更费,其他收费项目(除商标评审延期费和 受理驰名商标认定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发改价格 [2013]1494号,发改价格[2008]2579号,财综 [2004]11号,计价费[1998]1077号,财综字〔1995〕88号,计价格[1995]2404号,价费字〔1992〕414号,发 改价格[2015]2136号,财税[2017]20号,发改价格 [2019]914号,川发改价格[2019]292号

缴入中央国库

 

 

1)受理商标注册费

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 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60元。

 

 

 

 

2)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含刊登遗失声明费用)

500元

 

 

 

 

3)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

500元

 

 

 

 

4)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

500元

 

 

 

 

5)受理商标注册延迟费

250元

 

 

 

 

6)受理商标评审费

750元

 

 

 

 

7)变更费

150元

 

 

 

 

8)出具商标证明费

50元

 

 

 

 

9)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

1500元

 

 

 

 

10)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

1500元

 

 

 

 

11)商标异议费

500元

 

 

 

 

12)撤销商标费

500元

 

 

 

 

13)商标使用许可合 同备案费

150元

 

 

十一

药品
监管

 

 

 

 

 

18. 药品注册费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 格[2015]1006号,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 告2020年第75号,川发改价格[2019]491号,川财税〔2020〕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补充申请注册费

2800元/个·次(常规),13500元/个·次(需评 审)。

 

 

 

 

(2)再注册费

12500元/个·次

 

 

 

19.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 价格[2015]1006号,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川发改价格 [2019]491号,川财税〔2020〕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首次注册费

39500元/个·次

 

 

 

 

(2)变更注册费

16500元/个·次

 

 

 

 

(3)延续注册费

16500元/个·次

 

 

十二

知识
产权

 

 

 

 

 

 

20.专利收费(含PCT专利申 请收费)

详见文件

《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财税[2016]78 号,财税[2017]8号,发改价格[2017]270号,财税〔2018〕37号,财税[2019]45号

缴入中央国库

 

 

2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收费

50—1000元/件·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财税[2017]8号, 发改价格[2017]27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中央国库

十三

仲裁

22.仲裁收费

1.争议金额1000元以下:80元。
2.1001-50000元:4%。
3.50001-100000元:3%。
4.100001-200000元:2%。
5.200001-500000元:1%。
6.500001-1000000元:0.5%。
7.1000001元以上部分:0.25%。

《仲裁法》,国办发〔1995〕44号,财综[2010]19号, 川价函〔2000〕104号

缴入地方国库

十四

林业和草原

23.草原植被恢复费

1.高寒草甸草地:2900元/亩。
2.高寒沼泽草地:3000元/亩。
3.高寒灌丛草甸草地:2900元/亩。
4.亚高山疏林草甸草地:2900元/亩。
5.山地草甸草地:2900元/亩。
6.山地疏林草丛草地:2800元/亩。
7.山地灌木草丛草地:2800元/亩。
8.山地草丛草地:2800元/亩。
9.干旱河谷灌木草丛草地:2900元/亩。
10.干热稀树草丛草地:2900元/亩。
11.农隙地草地:2100元/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财综[2010]29号,发改价格 [2010]1235号,川财综[2011]31号,川发改价格 [2018]573号

缴入地方国库

注:标注“▲”号的收费项目,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收。

 

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

资金管理方式

1.农网还贷资金

0.02元∕度

财企2001820号财企2002266号财企2006347 财综20073号财综20127号财综2013103号财税201559 川办发200224号

缴入中央和省级国库

2.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1.96875厘/千瓦时

财综200990号财综201097号财税201044号 财综2013103号财税201580号财办税20154号财税201751 号财办税201760号财税 201839号财税201946号财税20209号,川财 201357号

缴入省级国库

3.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含大中型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跨省大中型 水库库区基金)

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标准为 8.3厘/千瓦时,按照财税〔2017〕51号文 件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按征收标准降低   25%执行。 2.跨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8厘/千瓦时。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 例》,《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 》,国发〔2006〕17号,财综〔2006〕29号,监察部、人事部、财政部令第13号,财监〔2006〕95号,财综〔2007〕26号,财综〔2007〕69号,财综〔2008〕17号,财综〔2008〕30号财综〔2009〕51号、59号, 财综2013103号,财税〔2015〕80号,财税〔201611号,财税〔2017〕51号,财办税〔2017〕60号,财农〔2017〕128号财税2018147号川府 200624号川财投2006123号

缴入中央国库

4.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省级大中 型水库库区基金)

8厘/千瓦时

国发〔2006〕17号,财综〔2007〕26号,财综〔 2008〕17号,财综〔2008〕30号,财综〔2009〕51 号、59号,财税〔2016〕11号,财税〔2016〕 13号,财税〔2017〕18号财税202058号,川办发 200834号

缴入省级国库

5.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1.9分/千瓦时

《可再生能源法》,财综〔2011〕115号,财建〔2012〕102号,财综〔2013〕89号,财综2013103 号,财办税〔2015〕4号,财税〔2016〕4号,财税 2018147号,财建〔2020〕4号,财建〔2020〕5号

缴入中央国库

6.民航发展基金

1.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次 50元,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 70元

2.通用航空企业按以下标准缴纳 :飞机最大起飞全重 ≤50吨,第一类航线 0.575元

/公里,第二类航线 0.45元/公里,第三类航线 0.375元/公里;飞机最大起飞全重 50100吨(含),第一类航线 1.15元/公里,第二类航线0.925元/公里,第三类航 线0.725元/公里;飞机最大起飞全重 100200吨(含),第一类航线 1.725元/公 里,第二类航线1.375元/公里,第三类航线 1.1元/公里;飞机最大起飞全重 200 吨,第一类航线2.3元/公里,第二类航线 1.825元/公里,第三类航线 1.45元/公里

国发〔2012〕24号,财综〔2012〕17号,财税〔 2015〕135号财税20194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28号财税〔2020〕72号财政部公告 2021 年第8号

缴入中央国库

7.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每吨持久性油类物质 0.3元

《海洋环境保护法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 条例》财综201233号交财审发201496号,财 政部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0年第14号,财政部 交通 运输部公告 2020年第30号

缴入中央国库

8.铁路建设基金

详见文件

国发199237号,财工字1996371 号,财工 1997543号,财综20073号

缴入中央国库

9.旅游发展基金

每次每位旅客 20元

旅办发1991124 财综20073号财综2010123财综〔2012〕17号财税2015135号,财税〔 2020〕72号

缴入中央国库

10.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电影票房收入的 5%。

《电影管理条例》国办发200643号财税 201591号财教20164号川财综201539号财税201867号财政部、国家电影局公告 2020年第26

缴入中央和省级国库

1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7-13元∕台,详见文件。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财综〔 2012〕34号,财综〔2012〕48号,财综〔2012〕80 号,财综〔2013〕32号,财综〔2013〕109号,财综2013〕110号,财综〔2014〕45号、财税〔2015〕 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年第41号,海关总署 公告2012年第33号,财政部公告 2014年第29号,财 政部公告2015年第91号

缴入中央国库

12.文化事业建设费 

计费销售额的 3%

国发199637号国办发200643号财预字 1996469号,财文字1997243号财综2013102 财税201625  财税201660号财税201946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25号,川财规 20197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3.森林植被恢复费

1.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 (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 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 3元。

2.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 ,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 2倍征收。

3.城市规划区的林地 ,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 2倍征收。

4.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 ,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 。属于 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 ,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 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 ,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 2倍征收。

《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 财综200273号 财税2015122号川财综200326号川财综 20163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4.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 3%

《教育法》国发198650号国务院令第 60号修改 发布),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国发201035号 财税201044号,财税2010103号财税201612号,财税〔2019〕13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22号,财税〔201946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5.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 2%

《教育法》财综200158号财综函200310号 200473号财综200753号,财综201098号财综函20113号财税201612号财税〔2018〕70号,财税〔2019〕13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22号,财税201946号川府函201168号

缴入地方国库

1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未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 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的 ,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 职职工人数×1.6%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疾人就业条例 》,财综〔2001〕16号,财税〔2015〕72号,财税〔2017〕18号,财税〔2018〕39 财政部公告 2019年第98号,川财综〔20152号 财规〔2021〕5号

缴入地方国库

1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特大城市112元,大城市65-85元,中等城市30-45元,小城市12-35元。

2.绵阳城市规划区执行大城市标准 ,每平方米75元。

国发〔1998〕34号,财综函〔2002〕3号,财综〔2007〕53号,财税〔2019〕53  号,川价费〔2001〕157号,川发改价格〔2012〕1387号,川财规〔2019〕13号,绵价发〔2005〕25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 2019年第76号

缴入地方国库

 

1.标注“▲”号的基金项目,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予以免收 。

2.其他减免范围及具体收费标准 ,按照相关文件及规定执行。

3.如对我单位执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有疑问或发现乱收费等情况 ,请联系县财政局,电话:422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