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关于对市长公开电话2018040412459号回复的
报 告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处转来的《市长公开电话交办单》2018040412459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就4月4日关于“九皇山景区检票口处,工作人员告知其可免费拍照(索道第一出口),但其前往山顶取照时,被现场工作人员告知需加收40元拍照费”客人投诉一事,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事件基本情况:
根据景区负责人徐强陈述及现场调查,情况如下:一是在索道验票入口处有关于拍照的告知,告知游客有拍照项目,请游客按照自己需求配合采集图像,如无需求可以直接通过乘坐索道,也告知游客拍照领取照片为自愿消费项目,以上告知内容有上墙告知牌,也有工作人员口头告知提示;二是照片为自愿消费项目(价格为20元/张)在索道入口验票处以及索道出口取相片处均在显著位置设有告知,景区也从未要求游客强制消费;三是游客未领取的照片景区也会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妥善处理,不会将游客照片另作他用。
二、处理结果:文广新旅局就此事对景区提出要求:一是做好解释工作,态度有礼有节;二是加强管理,继续履行好自费项目告知义务;三是遵纪守法,合理合规定价,不得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得出现欺诈游客事件。
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