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局没有曹安荣相关的档案资料及聘用合同,曹安荣其他信息不祥。
二、经询问司法局1990-2006在岗老同志桂正西、黄色永、郑金亮、邹军回忆得知:曹安荣于1994年-2001年(具体时间不祥)在陈家坝乡挂靠陈家坝法律服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自收自支,未向陈家坝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交过任何费用。
鉴于曹安荣没有和司法局签任何聘用合同,不属于司法局工作人员,司法局按规定没有义务为其购买各项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