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县安全监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县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安全生产规划、监督管理办法及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四川北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协助省、市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做好中央和省属在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整顿关闭及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九)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检查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
(十一)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应用推广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核定编制行政编制7人,工勤1人,共计8人。实际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共计7人。下设执法大队核定编制5人,实际3人。2015年我局在编实际人数10人,临聘驾驶员1人,西部志愿者1人。我局今年工作人员共计1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县安监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48.7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8.7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决算120.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76万元,医疗卫生3.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9万元,安全生产监管84.87万元,其他支出13.91万元。
四、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县安监局决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行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行政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共计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日常运转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6万元,用于离退休干部工资。
(三)医疗卫生支出共计3.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6.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安全生产监管支出84.87万元,用于平常安全生产办公费用、印刷、宣传等支出。
(六)其他支出13.91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01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