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预算/决算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2016年部门决算

关于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接待办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表时间:2017-09-14 14:36 信息来源:县委办 作者:县委办 阅读人次:
字体:[    ]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接待办

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施四大班子关于接待工作的意见;在县四大班子领导下制定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完善本县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及办法。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县接待工作总体方案、工作方案。负责组织或接待来本县访问的重要外宾和内宾,负责来本县参观、访问、考察等活动的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来宾的接待工作;负责来本县视察、考察、工作、调研等活动的党和国家、部省、地市(厅、局)及县(区)级领导的接待工作;统筹安排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公务接待活动,指导本县各部门、各单位的接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本县召开的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县领导及其团队外出学习、考察、招商洽谈等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指导接待基地、参观点的接待业务建设,做好参观点介绍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基地网络建设以及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完成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上级接待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接待办公室为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接待办核定行政编制5人,实有在编在岗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接待办收入决算总额为68.3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8.3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5年减少152.1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一般性公务接待

2016年接待办支出决算总额为6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37万元,医疗卫生1.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9万元,其他支出2.6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减少152.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一般性公务接待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8.3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52.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接待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48.17万元,下降7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接待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51万元,占79.8%;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万元,占6.4%;医疗卫生支出1.93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4.89万元,占7.2%;其他支出2.6万元,占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54.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2016年决算数为4.37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4.8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支出(其他支出):2016年决算数2.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接待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接待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8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标准执行。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65.06万元,下降97.9%,其中: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万元,下降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9.06万元,下降99.7%。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一般性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8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万元,占1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50人,共计支出0.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接待办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接待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万元,比2015年减少111.45万元,下降92%(或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接待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接待办公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如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请将自评结果得分、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 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是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共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接待办公室(本级).XLS

北川羌族自治县接待办公室

2017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