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预算/决算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2016年部门决算

关于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物价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表时间:2017-09-15 14:13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作者:县发改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关于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物价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国家价格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央和省、市规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物价和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审定、调整县管商品的价格和收费标准。为稳定物价总水平的需要,对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和重要的生产资料价格实行监审制度,通过提价申报、规定限价和差率控制等措施,强化管理,按照省人大通过的收费管理条例,开展收费年审,治理整顿乱收费。组织实施国家反暴利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监督和管理在市场交易中的价格欺诈、价格垄断,逐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不断增强政府价格调控能力,逐步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制度。负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协调地区、部门之间的价格争议和纠纷,协调处理辖区的价格争议和价格纠纷。负责全县的价格认证评估,开展物价政策咨询。负责各类涉案物品、抵押物资等评估、鉴定工作;参与国有资产和房、地价格评估。

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介绍:一是搞好各项价格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二是价格收费管理工作。三是积极做好价格监测工作。四是认真完成价格认证及成本工作。

二、部门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物价所是财政二级预算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1个股室。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北川羌族自治县物价所收入决算总额为23.2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2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6.07万元,主要原因:根据规定调整了职工的基本工资。

2016年北川羌族自治县物价所支出决算总额为2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万元,医疗卫生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3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6.07万元,主要原因:根据规定调整了职工的基本工资。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3.2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7.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北川县物价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37万元,增长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北川县物价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万元,占86%;医疗卫生支出0.9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2.23万元,占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23.2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支出为2.2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北川县物价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9万元、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北川县物价所0.16万元,完成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物价和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1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4人,共计支出0.1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茶叶成本调查0.1万元;价格检查0.03万元;价格监测0.0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承接山东对口合作办公室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北川县物价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北川县物价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北川县物价所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应本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应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应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北川羌族自治县物价所

                                       2017年9月6日

附件: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物价局(本级)(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