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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表时间:2018-10-23 21:50 信息来源:县委办 作者:县委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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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北川县委、北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北川县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北委发[2001]48号),保留中共北川县委办公室,挂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保密办、县国家保密局、县委机要局的牌子,县委督查室挂靠县委办公室。我办主要负责县委日常文书的处理、对上级党委和县委重要工作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承担县委、县委办主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和校样工作、负责党代会等主要会议的组织筹划工作等任务。

二、部门概况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为全额财政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核定行政编制19人,实有在编在岗20人。下属二级决算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县委办收入决算总额为586.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6.13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500.67万元相比,增加85.46万元,增长17.0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017年县委办支出决算总额为58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13万元,占94.03%;项目支出35万元,占5.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与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500.67万元相比,增加85.46万元,增长17.0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按照功能科目分类统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7.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4.12万元,医疗卫生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86.1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85.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5.46万元,上升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委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7.82万元,占84.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2万元,占9.23%;医疗卫生支出8.5万元,占1.45%;住房保障支出25.69万元,占4.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6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459.1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7年决算数为0.5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8.2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1.3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017年决算数为14.0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8.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25.6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委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1.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3.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委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预算99.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97.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一般性公务接待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43万元,下降22.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去年增加3.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5万元,下降50.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4万元,下降39.2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64万元,占46.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万元,占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6万元,占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3.64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1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开会、办理公务、指导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1.5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313人,共计支出1.5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接待活动工作用餐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委办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委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03万元,比2016年增加24.96万元,增长18.7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委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县委办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586.1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几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反应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应本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应本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应本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反应本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的抚恤金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应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应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14.
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反应本单位其他费用支出。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县委办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2018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