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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表时间:2018-10-23 17:12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县政府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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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县政府办”)为县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单位,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文稿、县政府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及市级各部门发送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县政府部门和各乡(镇)、四川北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部门和各乡(镇)、四川北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七)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负责市长公开电话的办理工作,指导县政府部门和各乡(镇)、四川北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九)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

(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外事侨务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十三)督促落实县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十四)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

(十五)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立足全局,综合协调成效显著

1.强化综合协调职责。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各方的作用,及时协调重大政务活动安排,做好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沟通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统筹环保迎检终审工作,顺利完成北川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二是全力协调推进脱贫攻坚迎市检、省检工作,确保脱贫攻坚顺利通过市检、省检,为下一步迎检国检打下坚实基础。三是牵头完善《关于加快工业提质增效的决定》等产业政策30余条,制发县政府工作重点12期。四是积极筹备协调羌历年庆祝等大型活动。全年共接待省市主要领导10余次,起草领导讲话、汇报材料、工作报告等材料200余份,统筹协调大型活动12次。五是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制发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5期,截至目前,需落实的议定事项共196件,已完成153件,43件正在办理之中,预计今年年底之前完成。

2.严格办文办会办事。出台《关于规范公文管理提高公文效率的通知》、《关于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的通知》。一是规范收发文程序,紧抓公文办理。截止12月底处理公文4530余份,均严格按照公文拟稿、审核、会签、签发等程序执行,公文运转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二是提高会议质量,认真筹备会议。今年共办理各类会议227次,其中政务会31次,均按照高质量、高标准原则筹备好会议。

3.深入开展政务调研。一是认真抓好调查研究。紧紧围绕“四大战略”,积极研究北川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汇总梳理全县政务调研申报课题,确定重点调研课题21个,一般调研课题35个,并向市政府办报送重点课题。二是积极报送政务信息。被国家、省、市采用政务信息54条,累计得分144分,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其中《四川省北川县在全国率先开展“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试点防止扶贫资金“跑冒滴漏”》被国办采用;《北川县在全省率先开展税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省级试点》等被省政府办采用。

(二)履职尽责,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夯实外侨事务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审核呈报因公临时出国(境)4批48人次。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外国人入境的审核工作。三是发挥外事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热情细致地完成各类、各级别外事接待,积极认真地完成各类外事接待、文化交流活动,大力宣传推介我县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民俗。

2.提升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在《北川羌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基础上,制定了专项预案7个、部门预案38个、乡(镇)预案23个,并按照县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分别建立了应急队伍和储备了应急物资。二是整合信息资源,试点应急平台建设。整合成立包括日常值班、资源准备、监测发现、联动处置、统计分析等五大功能的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三是成功处置茂县叠溪“6.24”高位山体滑坡、九寨沟“8.8”地震等多起突发事件,特别在“8.28”特大暴雨灾害处置过程中,由于提前预警到位,提前组织撤离受威胁群众157户411人,做到因灾零伤亡。

3.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发挥政务网主渠道作用,深化服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截止11月底,共计发布信息10051条,组织开展在线访谈二期十六条。二是积极开展政务OA系统推广应用。截止11月底,北川政务OA系统用户入库总人数3165人,流转公文15561件,行政审批289次,梳理修改流程110余次;通过网络与现场指导等方式解决政务OA系统问题350余人次。三是运维电子政务网络保障工作。处理四套班子外网接入故障40余起,外网机房存储设备、精密空调等大型故障7起,协调处理各单位光转设备等故障15起,远程指导解决登录北川政务网后台故障300余次。

4.加强后勤保障工作。一是按程序处理报废公务用车95辆,报废回收金额合计32688.34元;通过在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车辆91辆,拍卖成交价款281.76万元,溢价率203.26%,并严格按全县车改统一部署,建设全县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加强集中管理车辆的日常管理,确保规范有序。二是组织开展垃圾分类42个点,设置宣传点14个,制作“节能有我  绿色共享”宣传主题展板11个,动员志愿者参与宣传744名,张贴节能宣传画100余张,悬挂节能标语91幅,发放节能手册等宣传资料1900余份,立体形象地普及宣传节能知识。三是加强四大班子办公区域安保工作管理,确保群众上访办事有序进行,本年度无重大安保问题。

5.服务群众积极有为。一是加大对群众投诉问题的督查督办。截止11月底,共收到“12345”市长热线交办单585个,处理回复585个,办结率100%,接听群众电话728个,直接受理群众来访60人次,来信40余件,已全部办理。二是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其中51件人大代表建议全部办结答复,办结率为100%;57件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答复,办结率为100%;

6.金融服务能力增强。一是金融指标持续向好,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全县各项贷款余额稳步增长。二是保险数据大幅增长,各项保费收入增速排位全市第一,赔付保险金2662.85万元,同比下降7.09%;政策性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三是金融扶贫活力凸显,全县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518户10867.45万元,惠及贫困人口7408人。四是清收工作稳步推进。城乡居民住房重建贷款清收2926.7万元,贷款余额7840.5万元。城乡居民住房重建贷款清收2926.7万元,贷款余额7840.5万元。        

(三)加强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公布了5734项县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出台的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共20件,修改4件,废止0件,继续有效16件;今年根据法律法规修改和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文件精神,取消了3项行政许可,将8项许可合并为4项,目前,我县行政许可共为170项。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继续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设,提高行政决策的参与面,对需要提交政务会或专题会审议的决策事项都进行合法性审查,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执法资格清理工作,并加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力度。四是加强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管理,今年县政府涉诉3件,除1件未开庭直接驳回起诉外,其余均指派副县长出庭应诉。乡镇或部门为被告的21件,除9件原告撤诉、不予受理或还未开庭外,12件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维持1件,终止1件,撤销1件。五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四)强化党建工作,助推脱贫攻坚。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两学一做学”、“纪律教育学习月”、等为载体,通过中心组学习、职工大会等会议,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提升了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及政治素养。二是加强组织建设。通过三会一课,召开民主生活会,评先评优等活动,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同时加强党员管理,按要求规范收缴党费。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层层签订“一岗双责”党风廉政责任书,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头上,确保清正廉洁。四是与帮扶村成立联合支部,结合换届契机,配合擂鼓镇党委配强了帮扶村村两委班子,同时政府办党组建立以政府办党组书记为组长,一村一名党组成员为牵头责任领导,全办党员干部联系至少一户贫困户的结对帮扶机制。五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党员志愿服活动,为联系村的图书室打扫清洁卫生,整理分类图书,规范图书室建设。六是协调有关单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为联系村建设通村水泥道路、文化活动广场、饮水工程和电网改造,共争取项目资金285.8万元配套使用第一书记专项经费,建成帮扶村安置点活动广场,配备健身器材、广播设备,丰富了村民文化生活,使村容村貌发生了变化;四是紧紧围绕“一超六有”、“两不愁”、“三保障”,顺利完成帮扶联系村脱贫任务,稳定实现帮扶联系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达到省检、市检脱贫标准。

三、部门概况

核定机关行政编制34名(含纪检监察人员单列行政编制1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9名。其中:县政府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1名(兼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县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1名(兼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金融办公室副主任2名;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县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行政调解中心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职数1名。

内设个机构7个:综合股、一秘股、二秘股、信息调研股、行政后勤股、外事侨务股、县政府研究室。

四、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政府办收入决算总额为1268.4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39.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29.4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165.8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一次性项目经费。

    2017年政府办支出决算总额为126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6.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7.38万元,医疗卫生15.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91万元,其他支出23.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8.98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165.8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一次性项目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268.4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65.8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政府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9.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5.45万元,降低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政府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9.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6.29万元,占83.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38万元,占8.09%;医疗卫生支出15.35万元,占1.42%;住房保障支出46.91万元,占4.35%;其他支出23.53万元,占2.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819.28万元,完成预算87.3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数为5.04万元,完成预算6.66%;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决算数为81.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还有应付未付的业务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87.38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51.96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为20.79万元;抚恤死亡抚恤14.63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15.3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46.9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支出23.53万元帮扶、完成预算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4.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76.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政府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5万元,完成预算22.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19.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63.41%。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2.33万元,下降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1.43万元,下降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万元,下降36.59%。公车运行费减少主要原因是公车实行集中管理;接待费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7万元,占63.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8万元,占36.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7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差、检查、扶贫帮扶、应急事故处理、检查以及省市联系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2.0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321人,共计支出2.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对象的公务用餐。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办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6.83万元,比2016年增加106.78万元,增加28.85%。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政府办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5.0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应本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应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应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附件:2017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