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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表时间:2018-10-23 18:43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县公安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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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主要工作:

北川公安机关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总体工作基调,坚持以服务“平安北川、法治北川、大美羌城、生态强县、小康北川”建设为己任,不断创新完善维稳处突、打击犯罪、立体化防控、科学管控、规范执法、服务民生和队伍管理“七大机制”,实现了维护稳定水平、服务发展成效、平安建设能力、警务工作质态、公安执法水平、公安队伍形象“六个稳步提升”。

截至目前,全县共立刑事案件315件(同比去年437下降27.9%),集中破获了公安部集群“5.27 特大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省督“7.11”非法买卖枪支案、省督“2017-152”号毒品目标案件、“3.26”梓墚寺特大入室盗窃案”等一大批刑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06人,移送起诉案件77166人,审结起诉犯罪嫌疑人154人,提请逮捕4454人,抓获省督、历年、外省、本地等上网逃犯共计15人,查处各类行政案件149件,治安拘留200人,收缴毒品280.9克,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交通事故三项指数、火灾事故发生率、财损率均呈下降趋势,圆满完成了“两节两会”、“5.12地震九周年祭”、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党的十九大、“羌历新年”系列民俗活动、省级脱贫摘帽验收等一系列重大安保任务;全县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安全监管责任事故、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案(事)件发生。

二、部门概况

公安局属一级决算单位年末公安机关实有人数328人。其中:在职人员243人、协警85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公安局收入决算总额为5919.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919.96万元。与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5824.06万元,增加95.9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有所增加、工作量大,相应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2017年公安局支出决算总额为5924.9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083.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81万元,医疗卫生104.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6.76万元。与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5824.06万元,增加100.9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有所增加、工作量大,相应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公安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924.9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0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24.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0.9万元,增长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24.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安全支出(2045083.54万元,占86%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489.81万元,占8%

(三)医疗卫生支出(210104.85万元,占2%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246.76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行政运行(01:2017年决算数为4502.57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16年决算数为518,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出入境管理(08),2017年决算数为17万,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禁毒管理(11),2017年决算数为25万,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其他公安支出(99),2017年决算数20.97万,完成预算100%

 2.社会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17年决算数为349.49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津缴费支出(06:2017年决算数为139.79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死亡抚恤归口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17年决算数为0.5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医疗保障(05)行政单位医疗(01:2017年决算数为104.8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17年决算数为246.76,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64.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81.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83.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公安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3.36万元,完成预算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完成预算1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后,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9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9万元,下降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1万元,下降48%。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车改后,发放公务用车补贴,八项规定后,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6万元,占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治安巡逻、维稳、办案等公安业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3.36万元。接待40余批次,450余人次。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具体内容包括:外单位来参观学习,上级单位检查工作等支出共计3.3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公安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3.23万元,比2016年降低67.4万元,下降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4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安业务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公安局有车辆5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5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56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一般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治安管理(04):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经济犯罪侦查(07):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支出。

11.一般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出入境管理(08: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禁毒管理(11: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3.一般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其他公安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4.社会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15.社会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津缴费支出(06

16.社会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医疗保障(05)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支出(229)其他支出(99)其他支出(01):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