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永安镇幅员面积97平方公里,辖15个村1个社区,123个村民小组。我单位主要职能是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执行国家财政工作政策和法规,组织好财政收入,管理好财政支出;切实加强对土地的使用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全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的合法财产和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及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办理上级人民政府和镇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决算单位一个,下设三个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两个事业单位机构(农业服务中心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一个财政所。按照县级编制核定文件,我单位行政编制28个,事业编制1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永安镇收入决算总额为1466.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0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66.4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6年增加9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扶贫项目资金增加等。
2017年永安镇支出决算总额为1466.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9.5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9.9万元,医疗卫生15.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95万元,农林水支出387.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2.5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66.6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9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安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3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8.39万元,增加1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永安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9.59万元,占52.37%;公共安全支出2.69万元;占0.2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7万元,占0.53%;社会保障和就业79.9万元,占6.86%;医疗卫生15.21万元,占1.31%;城乡社区支出16.95万元,占1.46%;农林水支出387.91万元,占33.32%;住房保障支出45.68万元,占3.9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6.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409.26万元,完成预算97.91%。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3.91万元,完成预算69.55%。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7.97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62.22万元,完成预算54.5%。
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2.69万元,完成预算89.67%
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2017年决算数为6.17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0.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决算数为4.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15.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6.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14万元,完成预算50.07%。
1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67.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05.06万元,完成预算47%。
17.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39.89万元,完成预算97.69%。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45.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75.8万元,完成预算98.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永安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9.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2.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6.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村级办公经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永安镇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7年公务接待费7.2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48万元,主要原因是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压缩开支;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4.9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科学理财 公车改革。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7万元,占6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6万元,占3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主要用于洪灾及地质灾害下村排查、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指导脱贫工作的开展与实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建设实地查看、参加县级紧急会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7.2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5批次,1453人次,共计支出7.26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单位工作组人员来我乡检查、指导工作,以及我乡邀请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到我乡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检查指导、验收工作时的住宿费、公务用餐费等以及各级对我镇各项工作的调研、检查、指导、帮扶等的接待开支。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永安镇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永安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永安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永安镇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25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人大”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大代表会议等专门会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共产党组织部门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用于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1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用于各类优抚对象的支出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计划生育部门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政府在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农林水单位的基本支出。
2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 指反映农林水单位的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支出。
2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 指反映政府对大学生村官的任职补助支出。
2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政用于水利方面的其他项目支出。
27.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 指反税费改革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28.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指反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29.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指反税费改革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3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政府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的项目支出。
3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