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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表时间:2017-02-16 16:00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县司法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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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局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依法治理、法制县创建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乡镇、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法学研究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和行政处罚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司法所工作。
    5.负责牵头组织、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刑满释放、期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司法鉴定和司法考试的报名工作。
    8.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检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9.承担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司法局重点工作

以县委“品牌先导、绿色崛起、双创驱动、开放粘合”战略为指导,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为重点,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水平等方面作出新成绩。

1.加强推进法治北川建设。一是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制定“七五”普法工作计划,深入推进“法律七进”,以法治创建、新媒体“互联网+”普法和法治文化建设为重点,推进“普法进万家”为载体,充分履行司法行政部门在法治建设中的“参谋助手、牵头抓总、骨干主力军”作用,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氛围和基础保障不断丰富普法方法手段,在新媒体传播格局下发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积极作用,积极运用微博、微信、qq群、客户端等新媒体,使法治宣传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同步同行,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加强重点对象法治教育,进一步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探索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法律宣传与市民文化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探索以市场运作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增强服务社会经济能力。一是为“四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紧紧围绕县委“四大战略”,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我县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法律服务;主动对我县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领域改革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积极在对外开放、创新创业、电子商务、城乡统筹发展等领域提供法治保障和专业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司法所用法律手段化解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等领域矛盾纠纷的作用和优势,切实做好重点项目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在文旅发展引领区、精品农业示范区、通航经济创新区、应急产业先行区“四区”建设上作出积极贡献。是营造企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进一步健全外来企业投诉处理机构,整合全系统资源,进一步扩大外来企业投诉工作的辐射面和影响力。继续坚持将被动接收投诉转变为主动上门服务,将企业走访、“法律体检”等常态化;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探索建立外来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直接沟通的机制,及时协调处理外来企业的投诉;持续开展“企业法治大讲堂”活动,提高企业法制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我县投资兴业的良好环境。三是着力民生保障提升服务社会水平。继续深入推进和落实乡镇法律顾问工作,探索推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普法教育、外来企业投诉“五位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切实解决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法律需求,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3.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依法规范执法和监管。提升特殊人群管理帮教能力。积极推进刑释人员法制教育工作,有效解决特殊人群教育、安置、救助等问题。加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继续坚持并做好刑释人员及其家属走访常态化,帮助解决生产生活等实际困难。二是做好法律服务行业监督。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健全规范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建立完善党政部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以深化阳光执法阳光执业,以强化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化建设为着力点,全面落实法律服务行业执业权利保障重点,进一步做好法律行业和公证行业质量监管和内部制度建设,不断深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三是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继续深入实施羌风民俗融入司法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化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广泛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化解矛盾纠纷。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社会调解的衔接协作,积极融入大调解工作体系;探索建立矛盾预警、化解机制,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第一时间发现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纠纷,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部门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属一级决算单位,下属1个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局下设23所,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法制宣传股等)。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421.34万元。安排支出预算421.3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09.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5.45万元,医疗卫生13.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2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司法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司法局行政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运行、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