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
说 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3.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4.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5.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6.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报送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机构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7.对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8.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工作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并联审批工作;
9.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为按规定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并实施现场管理和监督;
10.负责政务服务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建设和管理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大厅;
11.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12.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1.切实增强政务服务意识。
1)适时开展各部门分管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有关政务服务政策法律业务的培训和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的培训。
2)加强政务服务条例、行政审批改革和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文件的宣传贯彻落实。
3)逐步建立各政务服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年到政务服务窗口检查指导工作的机制。
4)编印《政务服务政策法规汇编》、《政务服务工作手册》等。在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中,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理念,不断更新和改进政务服务观念,普及政务服务的常识,创造更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2.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
1)继续拓展政务服务范围。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86号文件,重点将涉及群众和企业的公共服务事项、行政确认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尽可能地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应进全进,努力实现群众办事一个门进出,一条龙服务。编制入驻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目录、乡镇便民服务事项目录。
2)继续优化办事程序、时限,最大限度地做好办事提速。各政务服务部门重点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并将政务服务窗口真正作为政务服务的主要载体,有效运行。
3)落实充分授权事项。各政务服务部门按照授权书的约定,将可以直接办理的审批事项交窗口人员办理;对需要现场勘测、验收等的事项,再造工作流程,优化程序,健全审查工作细则。
4)进一步健全电子政务大厅、并联审批等联动体系。
3.加强政务服务日常监管。
1)加强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拟开展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礼义培训、羌语培训。
2)聘请政务服务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拟在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和群众中聘请一批政务服务监督员,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促进政务服务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的提升。
4.加强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的调研。探索适合山区实际的便民服务方式方法,更好地便民利民,服务群众。
二、部门概况
县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行政编制5名(含纪检监察人员单列行政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职数1名。
内设个机构2个:综合和督查股、政务服务股。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2.81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2.818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2.818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6.6792万元,医疗卫生1.76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76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政务服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7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行政单位医疗1.76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4.3766万元,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表》(系统数据)
2.《部门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系统数据)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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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收支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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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预算数 |
一、收 入 合 计 |
42.8182 |
财政拨款收入 |
42.8182 |
二、支 出 合 计 |
42.8182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6.6792 |
行政运行 |
32.6792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4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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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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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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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7624 |
医疗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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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医疗 |
1.7624 |
计划生育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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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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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支出 |
4.3766 |
住房改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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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
4.3766 |
购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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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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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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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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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科目 |
合计 |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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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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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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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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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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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2.8182 |
42.8182 |
42.8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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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6.6792 |
36.6792 |
36.6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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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运行 |
32.6792 |
32.6792 |
32.6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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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4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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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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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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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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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7624 |
1.7624 |
1.7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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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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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医疗 |
1.7624 |
1.7624 |
1.7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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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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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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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支出 |
4.3766 |
4.3766 |
4.3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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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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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
4.3766 |
4.3766 |
4.3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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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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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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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支出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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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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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经 济 科 目 |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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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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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福利支出 |
32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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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6.2 |
6.2 |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3766 |
4.3766 |
|
合计 |
42.8182 |
42.8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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