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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19-02-15 20:48 信息来源:县委办 作者:县委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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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北川县委、北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北川县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北委发[2001]48号),保留中共北川县委办公室,挂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保密办、县国家保密局、县委机要局的牌子,县委督查室挂靠县委办公室。我办主要负责县委日常文书的处理、对上级党委和县委重要工作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承担县委、县委办主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和校样工作、负责党代会等主要会议的组织筹划工作等任务。

二、部门概况

我办为全额财政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我办核定行政编制19人,实有在编在岗1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办收入预算总额为394.67万元,较2018年增加35.07万元,增长9.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因工资调整及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费用的完善,2019年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3.46万元,比2018年增加21.21万元。

   (一)收支预算情况

  1、县委办2019年收入预算394.67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67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8年增加35.07万元。

  ②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8年持平。

③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8年持平。

  2、县委办2019年支出预算394.67万元:

  基本支出394.6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较2018年增加35.0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4.67万元,较2018年增加35.07万元,增长9.75%。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67万元,较2018年增加35.07万元,增长9.75%。;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8年持平。

  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3万元,较2018年增加34.8万元,增加11.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4万元,较2018年降低1.42万元,降低3.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1万元,较2018年减少0.64万元,减少7.85%;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2018年持平;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2018年持平;住房保障支出21.82万元,较2018增加2.35万元,增长12.07%。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委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县委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委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县委办离休人员支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独子奖励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办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本部门2018年和2019年都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减少0.24万元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县委办的交流合作、招商引资、其他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所必须的交通费、住宿费、工作餐等方面。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增加3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未购置公务用车。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我办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县委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8.2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12万元,减少0.9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了办公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委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县委办固定资产总额82.22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县委办部门预算公开表(2019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