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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督办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19-02-15 20:53 信息来源:县委办 作者:县委办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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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督办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我办设置3个内设股室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综合股的主要职能职责:负责县委、县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及相关的文电、会务办理;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承办县委工作报告制度日常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的督办落实;负责本级或上一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需要由县委、县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相关联络工作。

目标股的主要职能职责:承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下达给县委、县政府目标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目标、县级部门工作目标的制定、审核、下达、检查、考核、奖励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临时交办、要求纳入目标考核的工作目标的分解下达、检查、考核、奖励工作;负责县委工作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督查股的主要职能职责: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查;负责上级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议、决定和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各乡镇、工业园区、县级各部门(办事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县委工作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的督查。

二、部门概况 

     县目督办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目督办编制总数为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201812月末在职人员总人数3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县目督办收入预算总额为64.57万元,较2018年增加7.77万元,增加13.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因工资调整及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费用的完善,2019年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2.06万元,比2018年增加7.75万元。

 (一)收支预算情况

  1、县目督办2019年收入预算64.57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57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8年增加7.77万元。

  ②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8年持平。

   ③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8年持平。

   2、县目督办2019年支出预算64.57万元:

  基本支出64.5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较2018年增加7.7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县目督办收入预算总额为64.57万元,较2018年增加7.77万元,增加13.68%。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57万元,较2018年增加7.77万元,增加13.68%;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8年持平。

  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0万元,较2018年增加6.55万元,增长13.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万元,较2018年增长0.41万元,增长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5万元,较2018增加0.03万元,增加2.46%;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2018年持平;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2018年持平;住房保障支出3.70万元,较2018年增加0.79万元,增加27.15%。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目督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目标绩效管理和督查督办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目督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县目督办机关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独子奖励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目督办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本部门2018年和2019年都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安排0.24万元,较2018年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县目督办的交流合作,其他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所必须的交通费、住宿费、工作餐等方面。

(三)2019年公务用车安排0万元,较2018年持平。

  截至2018年底,县目督办共有车辆0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目督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3.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55万元,增加13.95%主要原因是:因工资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目督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县目督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4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息公开表(2019年)目督办.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