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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表时间:2016-12-16 15:44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作者:县住建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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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城市管理、市政园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城乡规划和住房建设、测绘、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规划区风景园林事业和人民防空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工作规划。受县政府的委托,组织编制、调整、修订、报批县总体规划和城乡体系规划。按程序报批城市详细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规划。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定额、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省(市)统一定额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造价的执法监督。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查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指导、管理建筑市场与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的准入、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县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4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指导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管理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市政工程项目、各类房屋建筑项目、房屋建筑附属设施及其配套的管线与设备安装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指导全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指导和组织减灾防灾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

5承担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城乡建设的有关政策;指导开展城乡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乡镇堤防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指导各乡(镇)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城镇开展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开展采水、管网输水和用户用水的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6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职责。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有关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风景园林名胜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县风景名胜、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8贯彻执行墙改和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推进住房建设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9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保障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改革。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及有关事项的审批、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房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10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拟定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政策措施;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协调和监督管理,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核准和年度投资计划会审;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检测分析;具体承办房地产开发企业、价格评估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承办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管理。

11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管和接受保管全县城建档案有关资料。

12)负责县城日常管理工作,县城规划区内的城市执法工作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的场镇管理

13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内的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辖区内各测绘单位的测绘工作。

14承担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和教育活动后续整改,狠抓党的思想政治建设。

2)认真落实挂包帮、精准扶贫工作。

3)详细编制各项规划指标。

4)严格执行“一书三证”制度,完善了“一书三证”的办证程序及许可范围。共办理《选址意见书》6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6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4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6865项。

5全县分配保障性住房922套,空置32套,分配入住率达96.55%2015年廉租房分配入住6户,公租房分配入住11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全面完成,全县共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93600元。

62015年房在建房地产项目 7个,建设规模28.05万平方米,总投资额8.69亿元,今年已完成投资额3.8亿元。完成商品房建设1175套,达到预售条件1067套。

7)做好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实行统筹监管有机结合。

8)规范登记行为,提高房屋权属工作效率。

9)垃圾处理场维修和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完成了垃圾处理场防渗膜修复和渗滤液配套设施维修工程,渗滤液排放管道维修工程。

10坚持精细化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完成新县城190万平方米和安昌镇60万平方米的道路清扫、道路清洗、公厕保洁、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维护等工作。

11)认真做好新县城240万平方米和安昌镇4.4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的日常养护、草皮修剪、农药喷洒、施肥等工作,切实抓好河道管理,做好各个节庆氛围营造工作及各项突击性工作。

12加强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二、部门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决算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7099.5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364.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35.5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9582.3万元,主要原因地方政府债务付息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增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相应增加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709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5万元,国防支出4.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0.95万元,医疗卫生18.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67.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7.54万元,其他支出111.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960.0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21.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338.08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9977.75万元,主要原因地方政府债务付息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增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相应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市政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等。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完成县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建设、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及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整治治理经费支出。

(二)国防支出4.66万元,主要用于:人防机动指挥所建设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18.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障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4067.4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规划,工程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387.5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及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其他支出111.5万元,主要用于年度目标考核支出及一般工作经费支出。

(八)债务还本支出7960.05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债务还本。

(九)债务付息支出1121.1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债券资金付息。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0.44万元,2014年决算数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收支管理、厉行节约、勤俭办公,严格控制工作联系相关业务接待活动。另20158月与原城管局合并,接待费未增加。           

公务接待150批次,1120人,共计支出10.44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55万元,2014年决算数增加3.9万元(与住建局2014年度决算数比较),主要原因是20158月与原城管局合并,2015年度决算由原城管局、公产房管理所、住建局合并做一套决算,2014年决算公开三个单位分别单独决算单独公开,与2014年三个单位公务用车决算公开合并49.65万元相比减少5.1万元。截至2015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44.55万元,用于城乡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65.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为939.62万元,其中货物类758.34万元、服务类181.28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1]226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8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