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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含三公经费)

发表时间:2018-06-07 10:54 信息来源:县林业局 作者:县林业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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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议、指示,并结合北川林业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开展森林资源调查,组织林业生产建设的总体布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林业队伍建设。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订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调查统计,监测并掌握森林资源消长动态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负责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等林业证件的管理和审核发放工作;按森林资源分类经营原则和规定权限编制下达采伐限额,并负责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指导、审核、监督全县森林采伐作业设计、采伐迹地更新和采伐作业质量;负责森林病虫害及有害生物防治;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林地征、占用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和合理利用,协调跨乡(镇)的林权、林界纠纷。

4.负责全县基层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全县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和扑火队伍技能演练,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及其它相关事务;协助县人民政府起草、制定、修订森林防火预案,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全县陆生珍稀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制定其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据有关法规,对陆生野生动物的捕猎、驯养、繁殖、经营、加工等行政审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区。

6.管理林业执法体系建设,承担林业执法工作,林业公安工作,林业公安队伍建设,维护林区治安。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

7.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8.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县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会同相关部门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

9.负责管理全县林业产业工作,编制林业产业规划,指导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协调林业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林产加工、林产化工、森林资源和森林旅游的开发与利用。

10.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建设、林业产业等相关的国际项目,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11.负责林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和技术职称的推荐,直属事业单位法人、非法人及内设机构正副职领导的考核、推荐工作;指导乡、镇林业站的工作;负责乡镇林业站技术、业务培训。

12.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林业局牢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突出“四大战略”,加大林业“三大工程”建设,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着力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林业发展振兴卓有成效。

1.天然林保护工程继续推进。2016年签订天保工程双向目标责任书43份,继续加强森林管护,全面有效管护国有林112.96万亩,落实天保专职管护人员65人,签订管护协议书65份。及时下拨已落实的30.2万亩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45万元,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2.野生动植物保护卓有成效。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宣传。全年展出展板15块,悬挂、张贴、书写标语100余份,发放宣传单1200余份,在坝底、片口、永昌3所小学开展自然讲堂、参观龙门山珍稀植物园活动,参与学生达1500多人。

3.绿化造林。对全县13.38万亩退耕还林巩固成果进行检查验收,督促各乡镇将2015年退耕还林补助3436.5万元兑现给了合格的退耕农户。对香泉乡的紫霞村、桂溪镇的渭沟村和九环线进行美丽新村建设绿化。完成禹穴沟道路绿化工程。对贯岭乡水埝村和岩林村进行城乡绿化规划,面积达500余亩。投资174.86万元、面积1232.8亩的都坝乡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验收合格。

4.严格依法打击,推进资源林政管理。办理林木采伐蓄积17198.65立方米,木材运输证4800余份,办理征占用林地38宗、林地面积62.2743公顷。上缴森林植被恢复费347.8759万元。办理林权流转18宗,流转面积0.9万亩,涉及金额149.8万元。受理林权抵押登记30宗,抵押面积6.34万亩,贷款金额6554万元。森林保险投保总面积8.09万亩,保费总额2.83万元。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开展集体林权制度“回头看”工作。完成23个乡(镇)“林业生态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外业小班区划工作 。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查处各类涉林行政案件112件,罚款11.18万元,没收木材113.45立方米,没收非法所得0.4万元,补种树木10360株,行政处罚80人次,案件查处率为100%。                

5.森林防火体系基本形成。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实行“五长负责制”(县长、乡镇长、村长、组长、户长),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印制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横幅200余条,刷新、挂设森林防火警示牌500余块,增设大型森林防火宣传牌8处,印发有关宣传材料7万余份,发放宣传画册500余份,重要时段群发短信10万余条,在防火期内有线电视轮播森林防火警示语5千余条,出动宣传车30余车次,县乡两级共投入资金85万余元,显著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建立半专业扑火队 4支 110人,义务扑火队349支7060人。

6.林业产业发展再迈新步伐。编制完成2015年林下经济中药材种植补贴项目,并将项目与扶贫相结合,将落实到贫困村的山头地块,积极推进项目工作,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设,新发展林下经济—黄莲625亩,分别位于擂鼓镇和桂溪乡,中央补贴投资50万元。协助县政府圆满举办“2016四川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分会场暨第四届北川辛夷花生态旅游节”, 推出九皇山、药王谷等生态旅游景区,有效展示北川生态旅游发展成果,进一步推动北川生态旅游发展。

7. 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始终把林业扶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落实具体帮扶责任人,与安昌镇金龟村、禹里镇三坪村、三合村、墩上乡羊角村的贫困户建立结对帮扶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部门概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局收入决算总额为5848.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074.5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73.9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1560.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当年财政收入较2015年增加。

2016年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局支出决算总额为5848.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5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39.51万元,农林水支出2317.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03万元,其他支出60.0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85.5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1560.04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当年财政收入较2015年增加,有尚未支付的项目资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848.4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560.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2.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2453.19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09.73万元,增长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2.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5万元,占5.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59万元,占1.92%;节能环保支出539.61万元,占16.54%;农林水支出2317.14万元,占71.01%;住房保障支出105.03万元,占3.22%;其他支出60.05万元,占1.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26.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2.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4.63万元,完成预算8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退休人员,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42.96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2016年决算数为280.13万元,完成预算6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未实施完,资金需结转下年使用。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1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51.18万元,完成预算26.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未实施完,资金需结转下年使用。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1.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23.14万元,完成预算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退休人员,退休后工资统一在社保领取。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事业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848.27万元,完成预算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退休人员,退休后工资统一在社保领取。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240.72万元,完成预算18.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未实施完,资金需结转下年使用。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36万,完成预算18.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未实施完,资金需结转下年使用。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6年决算数为187.6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2016年决算数为12.46万元,完成预算6.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未实施完,资金需结转下年使用。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贷款贴息(项)2016年决算数为54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2016年决算数为69.9万元,完成预算40.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未实施完,资金需结转下年使用。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45万元,完成预算6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未实施完,资金需结转下年使用。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05.03万元,完成预算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退休人员,退休后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0.05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2.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6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3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7.68万元,占8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3万元,占16.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68万元,较2015年增加5.9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执法、森林防火宣传检查、野生动植物保护、植树造林、病虫害防治、天然林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等工资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7.63万元,较2015年减少0.8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2批次,1030人,共计支出7.63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退耕还林、天保工程、保护区建设、森林公园建设的检查验收,省市林业部门的各项检查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24万元,比2015年增加27.9万元,增长43.3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6.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2.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2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植树造林、病虫害防治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局公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使用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反映林业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本底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贷款贴息(项):反映林业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公开01表
部门: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4,074.5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0.00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1 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2 0.00
三、事业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0.00
四、经营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4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0.00
六、其他收入 7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178.5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62.59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539.6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2,317.1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105.03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0 60.05
本年收入合计 22 4,074.52 本年支出合计 51 3,262.92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3 0.00 结余分配 52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4 1,773.90   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53 0.00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5 1,761.35         转入事业基金 54 0.00
26 年末结转和结余 55 2,585.50
27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56 2,570.36
28 57
总计 29 5,848.42 总计 58 5,848.42

附件:2016年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