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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桃龙藏族乡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表时间:2018-11-04 12:14 信息来源:桃龙乡 作者:桃龙乡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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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桃龙藏族乡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基本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社区)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部门概况 

桃龙藏族乡下设两个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两个事业单位机构(农业服务中心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按照县级编制核定文件,我单位行政编制10个,事业编制6个。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实有工作人员1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8人,事业编制人员5人,村官1人,临聘驾驶员1人,临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桃龙藏族乡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323.7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23.7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2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1.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8.4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5.0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86.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0万元。 

(一)收支预算情况

1.桃龙藏族乡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323.7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17年增加10.18万元。

2.桃龙藏族乡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323.75万元,较2017年支出增加10.1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桃龙藏族乡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3.75万元。

1、桃龙藏族乡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323.7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5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28.27%,较2017年减少16.8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28.4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8.77%,较2017年减少5.28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5.0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56%,较2017年减少1.13万元。

④农林水事务收入186.38万元,占收入总额的57.57%,较2017年增加38.74万元。

住房保障收入12.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3.83%,较2017年减少3.03万元。

2、桃龙藏族乡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323.75万元。

基本支出323.7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桃龙藏族乡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3.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86.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桃龙藏族乡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323.75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313.57万元,增加10.18万元,增加3.25%;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3.75万元,较2017年的313.57万元,增加10.18万元,增加3.25%。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将村级农村公共运行维护费纳入了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桃龙藏族乡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323.7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323.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委、政府、人大、纪检、财政等部门日常运转经费和人员工资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8.40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0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4.农林水事务类支出186.38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支出、在职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补助和离职村、社区干部生活定补,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等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桃龙藏族乡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监督、本级各项社会事业工作开展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车型为越野型。属于公务用车类。

2018年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公车运行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各部门开展业务活动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保障机关日常工作运转、督促检查、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桃龙藏族乡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3.7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46.1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94.71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福利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92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桃龙藏族乡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桃龙藏族乡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