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政策依据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一、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 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 1. 银行卡刷卡交易发卡行服务费 借记卡:不高于0.3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13元); 贷记卡:不高于0.45%。 2. 银行卡刷卡交易网络服务费 向发卡机构:不高于0.032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3.25元); 向收单机构:不高于0.032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3.25元)。 |
发改价格〔2016〕557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 | 人民银行 |
二、征信服务收费 | (一)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人民银行 |
(二)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
(三)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 | 30元/件·年 | ||||
(四)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变更登记收费 | 10元/件·次 | ||||
(五)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异议登记收费 | 10元/件·次 | ||||
三、电信网和互联网网间结算价格 | 具体收费项目详见相关文件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 信部电〔2003〕454号、工信部电管函〔2009〕243号、工信部电管〔2013〕506号、工信部信管〔2018〕205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四、民航垄断环节服务收费 | (一)机场航空性业务收费 | 1. 起降费,2. 停场费,3. 客桥费,4. 旅客服务费,5. 安检费。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民航发〔2007〕159号、民航发〔2013〕3号、民航发〔2017〕18号 | 国家民航局 | 国家民航局 |
(二)机场地面服务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民航发〔2017〕18号 | |||
(三)民航飞行校验服务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民航函〔2021〕66号 | |||
(四)民航空管服务收费 | 1. 进近指挥费,2. 航路费。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民航发〔2008〕2号、民航发〔2012〕59号 | |||
五、沿海、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对外开放港口的服务收费 | (一)船舶进出港、靠离泊服务收费 | 1. 引航(移泊)费,2. 拖轮费,3. 停泊费,4. 围油栏使用费。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交水规〔2019〕2号 |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 交通运输部 |
(二)货物港务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
(三)港口设施保安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
六、车辆通行费 |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 2020年以前批复收费高速公路(基价+桥隧加收):一类客车0.50~0.6元/车·公里;一类货车(含专项作业车)0.35~0.39元/车·公里,特大桥梁和隧道适当加收,同一收费区间综合收费标准原则上控制在1.0元/车·公里(超特大桥梁和超特长隧道区间除外);全路段综合平均收费标准控制在0.8元/车·公里。客车车型收费系数为1:2:3:4。 2020年以后批复收费高速公路(基价+投资调整):一类客、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均为0.56~0.85元/车·公里,客车收费系数为1:2:3:4,货车收费系数为1:2:3:3.9:4.7:5.4。 一级公路一类客车基价标准为0.25元/车·公里,一级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为0.05元/吨·公里。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川交发〔2005〕101号、川交发〔2016〕27号、川交发〔2017〕45号、川交发〔2020〕26号等 | 省交通运输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七、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 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 1. 车辆清洗费:大型20元/辆次; 中、小型10元/辆次。 2. 车辆清洁费:大型10元/辆次; 中、小型5元/辆次。 3. 车辆停放费:小型2元/辆次、每8小时;中型5元/辆次、每8小时; 大型10元/辆次、每8小时;豪华高级客车(购车价80万元以上)20元/辆次、每8小时。 |
川发改价格〔2011〕1763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八、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 | 地(矿)产交易服务收费: 拍卖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3.5%;100~500万元,费率 3%; 500~1000万元,费率2.5%;1000~5000万元,费率1.5%; 5000~10000万元,费率1%; 10000~100000万元,费率0.5%; 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1%。 |
川价发〔2006〕229号、川发改价格〔2015〕86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自然资源部门 | |
九、公证服务收费 | (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川发改价格〔2021〕393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 |||||
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 (一)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川发改价格〔2022〕226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二)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 | |||||
(三)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 |||||
(四)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收费 | |||||
注:上述中央、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2年底。 | |||||
十一、危险废物处置费 | (一)医疗废物处置费 | 二级及其以上医院2元/床.天或3.4元/千克。其他收费详见文件。 | 绵市发改环价[2012]336号 | 绵阳市发展改革委 |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
(二)其他危废处置费 | 废有机溶剂不超过5元/千克。其他收费详见文件。 | 绵市发改环价[2012]336号 | 绵阳市发展改革委 |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 |
注:上述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 |||||
十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道路临时占道停放: 收费时段9:00(含)-17:00 每辆每次2.00元,超过3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1.00元,24小时最高不超过15.00元,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
北发改〔2021〕3号 | 县发改局 | 县住建局 县公安局 |
非占道停放:2元/3小时,3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一天24小时不超过15元,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 北发改〔2021〕3号 | 县发改局 | |||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3元/4小时;超过4小时的,每1小时加收0.5元,超过部分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北发改〔2021〕3号 | 县发改局 | ||
十三、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 | 最高限价80元/头。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 北发改〔2023〕159号 | 县发改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
注:上述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