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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发表时间:2022-08-22 15:36 信息来源:北川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北川县医疗保障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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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 资金使用单位 北川羌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678.7万元 678.7万元 100%
 其中:中央补助 515万元 515万元 100%
       地方资金 50万元 50万元 100%
        其他资金 11.37万元 11.37万元 100%%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持续做好困难群众参保资助工作;
目标2:重点救助对象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
目标3:年度救助对象人次符合客观需要;                                                                              目标4: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                                                                                      目标5:有效化解不合理累计结余。
目标6:政策知晓率≥80%,救助对象满意度≥85%
1:持续做好困难群众参保资助工作;
2:重点救助对象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
3:年度救助对象人次符合客观需要;                                                                              4: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                                                                                      5:有效化解不合理累计结余。
6:政策知晓率≥80%,救助对象满意度≥85%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资助参保人次数 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100%
住院救助人次数 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前三季度住院救助人次数 6714人次
门诊救助人次数 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前三季度门诊救助人次数 1146人次
质量指标 门诊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符合实际 城乡低保扣除起付线300元,按照55%;特困供养人员100%全额救助
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符合实际 城乡低保75%;特困供养人员100%全额救助
重点救助对象自付费用按规定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 70% 75%
时效指标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率 不低于上年 针对区域内的特困供养人员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的结算窗口办理完所有报销手续。



经济效益
指标
不合理累计结余减少程度 成效明显 成效明显
社会效益
指标
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 逐步扩大 解决了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 明显提高 针对区域内的特困供养人员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救助机构等措施提升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
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 成效明显 救助对象参保缴费的压力和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生态效益
指标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 有效缓解 救助对象参保缴费的压力和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政策知晓率 ≥80% 86%
救助对象满意度 85% 95%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5.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北川羌族自治医疗保障局 资金使用单位 北川羌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3万元 7万元 54%
 其中:中央补助 13万元 7万元 54%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一、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
二、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工作
三、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与速度。                                                                     四、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一、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    二、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工作
三、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与速度。                                                                     四、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参加市上组织的新系统培训 ≥1 3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 90% 100%
质量指标 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医保宣传能力 显著提升 显著提升
DGR试点工作 逐步推开 逐步推开
医保综合监管能力 显著提升 显著提升
时效指标 全面推广运用医保电子凭证 全年 全年



社会效益
指标
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 ≥80% 89%
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信息化支撑能力 明显增强 明显增强
满意度 服务对象
满意度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90% 95%
说明 根据北川县2021年第三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反馈的问题,单位组织核实,将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列支了第一书记经费3083.06元,不符合《四川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已将第一书记经费3083.06元退回单位账户,原路返回大平台,用于医疗服务相关的支出。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5.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基金监管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基金监管经费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北川羌族自治医疗保障局 资金使用单位 北川羌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2万元 21.3万元 97%
 其中:中央补助
    地方资金 22万元 21.3万元 97%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一、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
二、做到年底对医疗机构的全覆盖检查
三、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限使用
四、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
一、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全年开展医巡88批次,完成定点医药机构检查84家,(其中:医疗机构33家,零售药店51家)处理违规违约定点医药机构70家,追回基金151余万元。        二、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工作
三、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与速度。                                                                     四、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 90% 100%
质量指标 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提升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医保综合监管能力提升 显著提升 显著提升
时效指标 全面推广运用医保电子凭证 全年 全年



社会效益
指标
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 ≥80% 89%
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信息化支撑能力 明显增强 明显增强
满意度 服务对象
满意度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90% 95%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5.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困难群众代缴医疗保险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困难群众代缴医疗保险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北川羌族自治医疗保障局 资金使用单位 北川羌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417.51万元 405.5724万元 100%
 其中:中央补助 267.51万元 276.51万元 100%
    地方资金 150万元 138.0624万元 92%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一、资助参保。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助,包括对特困人员进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进行定额资助。
二、困难群众参保率。实现纳入资助参保范围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三、医保待遇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坚决防范规模化因病致贫返贫。
困难群众代缴医疗保险年初预算150万元,经核实人数,需县级财政配套138.0624万元,已足额转入医保基金专户,剩余资金已追减,省上下达困难群众代缴医疗费267.51万元已及时转医保基金专户。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人数 按照政策规定应缴尽缴 16436人
质量指标 困难群体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 100% 100%
经济效益
指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低资助标准 不低于规定标准 县级按照代缴总额30%配套资金



社会效益
指标
对困难群体的促进作用 ≥80% 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 成效明显 成效明显
满意度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政策知晓率 ≥80% ≥80%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群体满意度 85% 85%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5.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北川羌族自治医疗保障局 资金使用单位 北川羌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000万元 887.85万元 89%
 其中:中央补助
    地方资金 1000万元 887.85万元 89%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一是保持参保率在95%以上,提高全县参保居民受益面和收益度,统筹基金使用率在99%左右。                               二是合理分配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项目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依据上级政策使用资金,不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年初预算1000万元,根据川财社【2021】104号文件确定补助标准,县级补助标准47.9元,北川县2021年参保人数185355人,按时将县级负担资金887.85万元转入市财政局。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人数 按照政策规定应缴尽缴 185355
质量指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5%
时效指标 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 100% 100%
经济效益
指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低资助标准 不低于规定标准 县级补助标准为47.9元/人
社会效益指标 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 成效明显 成效明显
满意度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政策知晓率 ≥80% ≥80%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群体满意度 85% 85%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5.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