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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表时间:2023-07-18 09:59 信息来源:北川县水利发展中心 作者:北川县水利发展中心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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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水利发展中心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

2022年1月,原北川羌族自治县开茂水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更名为北川羌族自治县水利发展中心(简称县水利发展中心)。2022年9月,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2022]45号文印发了《县水利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该文件规定,县水利发展中心为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管理。加挂北川羌族自治县唐家山堰塞湖管理中心牌子。县水利发展中心下设综合股、唐家山堰塞湖管理股、规划建设股三个股室,核定事业编制13名。因机构改革,本单位2022年转隶2人,调入1人,新招录2人,退休2人,年末实有人数14人,在编在职12人,实有人数比2021年增加5人

(二)部门内部管理情况

2022年我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认真开展财务工作,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工作,一是补充财务人员,完善了财务机构,进一步落实了财务内控制度,加强了财经纪律;二是加强绩效管理,落实财务月报制度,接受了县财政核查,并按要求进行了核查整改,在工程项目监管上,按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履行了财务监管职责,有效推动了项目建设;三是按要求开展财政预决算工作,并及时公开单位预决算信息。

1.预算管理情况:2022年单位不断强化预算意识,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形成以单位领导支持、财务股室牵头、其他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结合预算经批复后,跟踪预算执行进度,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降低预算支出的波动幅度。按时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

2.内控管理情况:健全完善部门内控制度,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有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内部控制基本方法。

3.资产管理情况:加强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完成账务核算。严格执行现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已完成的基建工程,编制固定资产台账,及时完成资产系统报送工作。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1.唐家山水库。一是2022年1月明确了项目前期工作业主变更为县禹羌投资集团。二是加强汇报争取。明确组建市县联合公司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思路,目前市水务集团和县禹羌投资集团已就投资合作协议达成一致意见,且县禹羌投资集团已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财经委员会审议,市水务集团正在走审批流程。三是做好工作交接。机构改革后,县水利发展中心与原唐家山堰塞湖管理中心工作交接顺利完成。四是加快工作进度。协助项目业主,顺利完成勘察设计单位招标工作,全面启动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并全力督促与配合勘察设计单位工作开展有关工作。

2.引通济安和开茂水厂工程。协调解决引通济安仰天窝渣场补偿金发放、开茂水厂管网工程征地赔偿、管网选线、管网进场施工、取水枢纽建设等重要工作,督促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问题整改,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生产。

3.开茂水库工程。加强防汛度汛,汛前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水库防汛度汛工作要点,督促项目业主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重点区域巡查检查,加大防汛物资储备等。进一步落实水库运行调度、巡视检查、监测监控等工作,安排汛后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4.开茂水库灌区工程。一是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截止目前累计完成年度投资976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97%;蒲家院子隧洞共计完成进尺1308米;水磨洞隧洞、谢家老院隧洞出口进场道路已施工完成,正在开挖洞脸;王家山暗渠覆盖层和土方开挖已完成。二是重大设计变更完成审批。灌区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已于1031日完成审批,目前正在开展变更后土地、林地报建工作,经市级、安州区及北川县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灌区工程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困难以解决

5.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一是组织机构有保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专班,各项工作快速推进。县政府与国能四川公司、成勘院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抽蓄项目前期入规工作。二是项目协调有成效。已完成市级、县级无环境制约因素复核,同时已收到省级四个部门关于无环境制约因素复核的复函。三是项目推进有突破。编制完成了站址普查《项目初步分析报告》和调规必要性论证报告,完成了市、县级部门环境制约因素复核工作,项目已经纳入省发改委核准计划前期工作调度,并纳入《四川省电源电网规划》。

6.深刻吸取“7.16”山洪自然灾害教训,狠抓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和面上水利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防汛监测、综合研判、预警响应、应急响应、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河堤安全巡查、河道清淤、增设场镇水位监测设施、拉网式排查和人口居住区灾害风险分析等工作。二是查漏补短提升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水平。三是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四是加大干部群众宣传教育力度。五是抓紧补短板,夯实面上水利工程的安全基础。重点对山坪塘、水库、堤防、山洪危险区、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人饮工程等的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排查,做实最小单元的安全责任。动态排查上述水利工程的防汛隐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立即科学处置,绝不能再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件。六是深刻反思抓作风整顿,提升水利干部工作积极性,在大灾大难面前坚决扛起水利人的担当使命。克服前所未有的紧张和困难,把水利危机转化成水利“兴利”,成功应对8.19山洪灾害危害。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县财政局年初批复我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支出152.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机构运行支出,当年实际完成收入258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9.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6.56万元。完成支出2586.49万元.预算执行百分比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6.56万元。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258.83万元,主要用途为,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机构运行支出。“三公”经费为公务接待费0.33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00%,比2021年增加0.08万元,增加32%培训费支出0.53万元,本年度无会议费。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管理按照基建会计制度和债券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管理。

2.项目资金项目收入决算总计2327.66万元,支出决算总计2327.66万元,比2021年增加1.86%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本单位整体支出情况较好,一是预算编制比较科学,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情况良好。二是经济性较高。部门整体基本支出按政策略有增长。三是在职责履行上收效较为明显,资金投入取得了较好的效益,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开茂水库项目管理和发挥水库效益提供了有效保障。四是无违规违纪等情况。五是全面推行目标管理,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将工作绩效与职工考核挂钩,逗硬奖惩、严格执行,并结合部门决算工作开展部门自评及自评公开工作。本次自评得分90分。

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

 

 

                                北川羌族自治县水利发展中心

                              2023年6月30日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解释 计分标准 评价方式 评价属性 自评/评价打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整体评价 样本评价 定性评价 定量评价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70分) 目标管理(30分) 目标制定 15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要素完整、细化量化并集体决策。 1.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2.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3.评价部门绩效目标纳入部门党组(委)会(办公会)集体决策范围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有项目绩效目标的部门(单位),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打分,无项目绩效目标的部门,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打分。
15
目标实现 15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以项目完成数量为核心,评价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度,单个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未达到预期指标或超过预期指标30%以上的,均不计分。该项指标得分=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个数/全部数量指标个数(即评价选取的项目绩效目标包含的所有数量指标)*15。 15
动态调整(20分) 支出控制 5 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 计算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的,得5分。偏差度在10%-20%之间的,得2分,偏差度超过20%的,不得分。 5
及时处置 10 评价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 1.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和结余注销额均不为零时,指标得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结余注销额)*10。
2.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零,结余注销额不为零时,指标得分=(1-10*结余注销额/年度预算总额)*10,结余注销额超过部门年度预算总额10%的,指标不得分。
3.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与结余注销额均为零时,得满分。
10
执行进度 5 评价部门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
6、9、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量化指标的分别得1、2、2分,未达到目标进度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5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年终预算执行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的,得10分,未达100%的,按照实际进度量化计算得分。 10
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 5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年终资金结余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结余率小于0.1的项目数/部门预算项目总数*5。 5
违规记录 5 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是否合规。 依据评价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5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内部应用(6分) 预算挂钩 6 部门内部绩效结果与预算挂钩情况 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建立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的,得6分,否则酌情扣分。 6
信息公开(4分) 自评公开 4 评价部门是否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4
整改反馈(10分) 问题整改 5 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5
应用反馈 5 评价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5
自评质量(10分) 自评质量(10分) 自评准确 10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以内的,不扣分;在5%-10%之间的,扣4分,在10%-20%的,扣8分,在20%以上的,扣10分。(此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分标准,部门在自评时,此项指标无需打分,部门自评满分为90分)。 部门自评此项无需打分
扣分项(10分) 10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评价组发现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经报财政厅复核确认后按0.5分/次予以扣分,最高扣10分(此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分标准,部门在自评时,此项指标无需打分,部门自评满分为90分)。 部门自评此项无需打分
合计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