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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玛社区)推进红色物业党建示范项目试点工作问答

发表时间:2022-06-10 16:53 信息来源:北川县住建局 作者:北川县住建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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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玛社区推进红色物业党建示范项目试点工作问答

 

一问:尔玛社区推进红色物业党建示范项目试点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物业服务行业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展红色物业党建示范项目建设试点的批复》文件以及永昌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尔玛社区推进红色物业党建示范项目试点工作的目标是:努力建成县级层面“红色物业项目”,积极争创市级“红色示范项目”。

二问:尔玛社区推进红色物业党建示范项目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创新商圈楼宇党支部建设。二是创新设立社区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三是调整尔玛小区物业服务区域。四是规范业主委员会选举和运行。五是续聘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人。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三问:尔玛社区推进红色物业党建示范项目试点工作创新的"四化"工作机制是什么?

答:一是党建引领制度化。二是沟通议事规范化。三是阵地建设亲民化。四是监督评议常态化。

四问:尔玛社区推进红色物业党建示范项目试点工作强化的四项措施是什么?

答:一是强化工作责任。二是强化考评激励。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四是强化法制保障。

五问:尔玛小区物业管理区域调整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已建成物业按照下列规定划分物业服务区域:(一)已分割成二个以上相对封闭区域的,在明确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责任的情况下,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服务区域;第十三条规定,物业已投入使用但未划分物业服务区域的,或者已经划分物业服务区域需要调整的,经业主委员会或者人数占比百分之十以上的业主书面申请,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业主代表意见后,提出物业服务区域划分或者调整的建议方案,由业主共同决定后划定,并在相应区域内公告。

问:尔玛小区物业管理区域调整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答:一是书面申请。二是受理和审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申请;审查后提出物业服务区域划分或者调整的建议方案。三是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尔玛小区物业服务区域调整建议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四是结果公示。将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的《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尔玛小区物业服务区域调整建议的方案》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五是方案落实。按照通过的《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尔玛小区物业服务区域调整建议的方案》进行落实。尔玛社区协助永昌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和协助调整后的物业管理区域设立业主大会,选举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七问:将“尔玛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建议调整为几个区域?

答:尔玛小区位于北川新县城西北部,东至永昌大道(北段),新川路,南至西羌北街,西至滨河北路,北至县水厂。综合考虑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议将“尔玛小区”调整为两个物业服务区域,即纳吉小区、纳禄小区。

八问:将尔玛小区物业管理区域调整为两个区域有什么好处?

答:现尔玛小区共有九个分区,有安置房130栋327个单元,3641户一万余人。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72799.64平方米;公共用房及商业建筑面积34688.76平方米。整个小区分为一期、二期建设,集住宅、办公、商业、幼儿园于一体。拟将尔玛小区的物业管理区域调整为两个区域的主要好处是,有利于广大业主共用设施设备合理使用、有利于加强建筑物的有效管理、有利于建成县级层面“红色物业项目”,有利于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九问:物业管理区域调整为两个区域后物业费会涨价吗?

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续聘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人是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现在尔玛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为不定期合同,物业费的标准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费应坚持质价相符的原则,物业管理区域调整后物业费应保持相对稳定,况且本次业主大会会议没有作出物业费涨价和收取停车费的决定。

十问:物业管理区域调整后是否要成立业主委员会?

答:《关于尔玛小区物业服务区域调整的建议方案》表决通过后,原尔玛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将相关资料移交尔玛社区居民委员会后自行解散。永昌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指导和协助调整后的两个物业管理区域及时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有力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尔玛社区委员会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尔玛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