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有效化解和妥善处理发生在我县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或案件,现将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予以公布。
一、举报、投诉范围
(一)在农产品种养殖、收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过程中,违法添加、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的;
(二)违法违规生产违禁农业投入品的;
(三)通过走街串巷、赶集摆摊、网络等方式销售违禁(添加违禁药品成分)农业投入品的;
(四)生产经营单位销售、贮存经检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的;
(五)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以及兽药休药期的;
(六)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
(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其他行为。
二、举报途径与方法
(一)电话、传真举报:县农业农村局 0816-4821007(含传真)。
(二)来人、来信举报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中路53号农业农村局,邮编:622750;
三、其他事项
举报人应当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以及伪造举报材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4日